山西发文:以省风电龙头企业为重点,通过绿电交易方式实现绿电设备“绿电制造”

2024-07-19 10:20  来源:山西省能源局  浏览:  

据悉,近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推动绿电资源就地转化助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山西省作为绿电资源大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推动绿电就地转化,是承接外资、出口、战新等头部企业的重要支撑是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的重要路径。为加快推进山西省绿电与产业协同发展,将绿电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打造经济发展新动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通知》提出,开展绿电制造“绿碳”。深入推进煤电清洁高效利用,吸引前沿技术型企业,探索开展CCUS(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产业链项目商业化布局,利用厂区周边或内部闲置地面、建筑屋顶建设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在二氧化碳捕集、转化和制备为碳纳米管等新型碳材料的全过程使用绿电,让“绿碳”生产逐步规模化、产业化落地。

推动“重点行业+绿电”,助力存量产业节能降碳。推动重点高载能行业绿色发展。以未来可能被纳入碳市场范围的钢铁、水泥、化工、电解铝等行业为重点,通过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考核,建立高载能企业绿电强制消费机制,引导企业通过购买绿电或绿证的方式实施绿电消费替代,实现由高载能向“绿色载能”转变,推动行业提质增效。

服务构建绿色制造业产业体系。以行业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推动企业充分利用厂房屋顶、办公楼墙壁和厂区空地等区域,开展分布式绿电项目建设,提升企业绿电消费比重,打造绿色制造工厂示范;支持各类具备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开发利用分布式绿电项目。

开展绿电设备“绿电制造”工程。以山西省当前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设备生产龙头企业为重点,引导和支持企业利用产业链优势,与电力企业合作开发绿电项目,通过绿电交易方式实现绿电设备“绿电制造”。

《通知》还提出,创新绿电供给机制,拓展绿电招商政策空间。实施绿电直连和微电网供电。针对新建出口型企业绿电消费需求,按照完善机制、试点先行的原则,结合实际探索开展绿电项目与用电项目通过电网企业建设专线直连的供电模式,满足出口型产品的国际绿电消费规则要求;在绿电占比高的地区,结合新建用电项目推进与公网互联的风光储互补智能微电网项目试点建设。

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依托新建用电负荷项目,配套建设一批绿电项目,通过完善调度技术、运行机制和现货市场交易机制,建立源网荷储项目一体化协同发展新模式,提升绿电自用消纳水平和系统运行安全稳定性。

建立分布式绿电就近交易机制。围绕支持分布式绿电就近消纳,研究制定分布式绿电就近交易价格政策,为分布式绿电就近与用电企业开展交易创造条件,支持分布式绿电规模化发展和就近消纳。

完善绿电绿证交易机制。优化绿电交易组织和结算衔接缩短绿证流转时间;丰富绿电交易品种,为发用双方提供灵活的合同偏差调整手段,降低绿电交易成本;支持发用双方开展多年度绿电交易合作,通过长期协议锁定绿电供需和价格。

此外,完善绿电消费配套措施,扩大绿电应用场景。细化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考核机制。在国家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考核机制基础上,以绿证作为绿电消纳的唯一凭证,重点细化对高耗能企业的绿电消纳责任权重统计和考核配套机制,明确考核对象、考核周期和考核激励办法,逐步激发企业消纳绿电的内在驱动力。

全文如下: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相关推荐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答记者问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答记者问

  问:《通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绿电交易属于电力中长期交易范畴,适用于《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0〕889号,简称889号文)。《通知》作为889号文的补充,主要内容包括绿电交易定义、交易组织、交易方式、价格机制、合同签订与执行、交易结算及偏差处理、绿证核发划转等内容。  一是明确各方职责。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加强对各地绿色电力交易工作指导。电网企业切实履行电量计量、电费结算责任,保障绿色...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重要通知!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重要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8月23日发布的《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指出,初期,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发电侧主体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条件成熟时,可逐步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其他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交易中,电能量价格与绿证价格应分别明确。以下为原文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的通知发改能源〔2024〕11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安徽芜湖:支持集群配套可再生能源电站建设 进一步丰富绿电交易组织形式

安徽芜湖:支持集群配套可再生能源电站建设 进一步丰富绿电交易组织形式

  据悉,安徽省芜湖市人大网公布关于加快算力中心建设数字赋能芜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其中提到,构建芜湖集群数据中心多渠道能源供给体系。加强与大型能源企业对接,探索研究科学能源解决方案,支持集群配套可再生能源电站建设,支持企业探索建设风能发电、分布式光伏发电、燃气分布式功能等配套系统,进一步丰富绿电交易组织形式;加强对技术创新应用方面的资金支持,大规模推动冷水机组、板式液冷、高压直流等新技术落地,将芜湖集群打造...
国家能源局答复关于绿电、绿证政策问题

国家能源局答复关于绿电、绿证政策问题

  8月20日,国家能源局答复关于绿电、绿证政策的问题。  若用能单位购买补贴项目的绿证是否会影响抵消,补贴绿证和无补贴绿证用来抵消作用是否一样?国家能源局表示, 补贴项目绿证与无补贴项目绿证的主要区别为:一是绿证证书(或交易凭证)标注。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取得绿证后,通过扫描证书左下方二维码,可查看《绿证基本信息表》;已交易绿证的买方,通过扫描交易凭证左下方二维码,可查看《交易凭证信息明细表》,均对该发电项目作出补贴/无补...
我国出口企业最大规模绿证交易达成

我国出口企业最大规模绿证交易达成

  近日,记者在深圳供电局ESG报告发布会暨深圳出口企业最大规模绿证交易签约仪式上了解到,我国首批以电费划扣方式实现的绿电绿证交易在深圳达成。  交易现场,通过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深圳一大批出口企业与中核汇能、中广核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共达成绿证交易350万张,折合绿电35亿千瓦时,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排放约223万吨。这也是目前全国出口企业最大一宗绿证交易。  用户通过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提交申报、生成结算单,供电局据此划扣用...

推荐阅读

热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京ICP备16023390号-2 Copyright © 能源界 服务台:010-63990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