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源电力”或“公司”)发布《关于与松滋市人民政府签署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合作协议的公告》。
具体公告如下:
公告披露,为践行国家“双碳”战略,发挥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各自优势,共同推动松滋市域内新能源项目发展,2024年7月20日,松滋市人民政府与长源电力签署了《国能长源松滋市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在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域内合作开发建设的新能源项目总装机规模不少于150万千瓦(其中风电不少于65万千瓦),项目总投资约70亿元。
长源电力表示,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在松滋市域内加快开发建设新能源项目,进一步增加公司新能源装机比重,优化电源结构。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长源电力称,2023年底公司新能源装机已达157万千瓦(相比2020年增加138.1万千瓦),并已形成“储备一批、开发一批、建设一批”的滚动接续态势和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十四五”期末公司新能源装机将超过400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