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增加使用可再生能源的举措还包括绿色能源援助计划。在拉脱维亚,强制采购部分(OIK)的主要问题已经成熟。然而,在这方面我们并不是独一无二的,许多欧洲国家正在改变他们的支持体系,在支持绿色能源发展和经济利益之间取得平衡。
欧盟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将可再生能源在消费中的份额提高20%。然而,每个国家本身都决定如何在其能源市场中实现这一目标,以及将采用哪些支持机制。这就是为什么
欧洲的支持机制种类繁多,保费水平也有显着差异。每个国家也选择哪种类型的绿色能源将得到进一步支持。
欧洲能源监管委员会(CEER)去年完成了一项关于欧洲支持机制的重要研究。对2014年和2015年的数据进行了分析,总体结论是:援助计划为欧洲电力消费者带来巨大成本。欧洲绿色能源生产商在2015年收到的超过批发价格的平均成本为每兆瓦时110欧元(MWh)。最高的付款是在捷克共和国,意大利和塞浦路斯。在拉脱维亚,支付额也超过了欧洲的平均水平。反过来,最低温室气体补充剂在瑞典。
然而,必须记住的是,额外的绿色能源援助分布在该国的总发电量上,因此每兆瓦时的消费支出要低得多。
无论在每个国家采用哪种支持计划,最终的电力消费者都会以这种或那种方式解决这个问题。因此,主要的争议主要在于每个方案的有效性,并鼓励绿色能源生产商开发他们自己的技术,而不是参与“补贴业务”。
与拉脱维亚一样,大多数欧盟成员国都使用包括电费额外付款的计划。在这种情况下,绿色能源生产商收到了生产和分配到电网的能源的保证金,这与电力批发价格无关。包括拉脱维亚在内的13个国家总共决定完全依赖这种支持。反过来,其他人则经常将这一计划与另一计划结合起来 最受欢迎的是绿色证书,配额,补贴,贷款和增加使用可再生资源的项目的投资补助金制度。市场机制是一种奖励。他们可以修复,但越来越多的专家推荐所谓的灵活奖金系统。它设想为绿色能源生产者保证一定的收入,保费的份额随着电力市场的变化而变化。如果电力批发价格上涨,保险费下降 - 保费增加。相反,如果批发电价超过补贴收入,温室气体生产者必须补偿超额。
因此,CEER要求可再生能源支持计划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原则的吸引力并降低成本。除其他外,理事会呼吁欧盟成员国尽可能避免将电费保证的绿色电力纳入其中,而是选择可变保费制度。
去年3月,经济部宣布去年支付近2.9亿欧元支持拉脱维亚的绿色能源和热电联产。经济部长还呼吁设立一个高级别专家组,其任务是寻求解决方案,以便如何放弃伊斯兰会议组织系统并创造一个符合未来利益的未来。同时
多年来,专家一直在指一种拉脱维亚的奇特之处,因为他们也得到了对天然气热电联产发电厂的支持,这很难将天然气作为电力生产的可再生能源。
由于欧盟委员会和欧洲议会目前正在努力改革电力市场和一揽子清洁能源法案,因此拉脱维亚不仅可能发生变化。其他目标包括放弃市场扭曲补贴。
未来的支持系统 - 拉脱维亚和欧洲其他地区 - 目前值得一提。有人说,根本不需要为某些类型的绿色能源提供额外的支持,因为他们的技术可以自由地与其他类型的电力资源竞争时达到成熟水平。我希望评估是客观的。一方面,由于技术真正发展的事实,欧洲的消费者应该少花钱购买绿色能源,而一开始就不再需要大量支持。在另一方面 - 无论是在欧洲和拉脱维亚运行强大的化石资源生产大堂谁,有各种争论试图抹黑绿色能源这样的想法,继续保持在欧洲能源市场的主导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