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亿元!北京新设政府基金用于投资氢能、储能等领域

2024-07-26 10:42  来源: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浏览:  

近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常态化组织企业申报市级政府投资基金储备项目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支持作用,加速培育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创新和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北京市设立了信息产业、机器人、先进制造和智能装备、绿色能源和低碳、人工智能、医药健康、商业航天和低空经济、新材料等产业领域的8支政府投资基金,新设总初始规模1000亿元;新设基金将以支持关键技术攻关和创新产品产业化、激发产业活力、打造高效产业生态为导向,重点支持上述领域战略性、前沿性、关键性股权融资项目。新设基金将以支持关键技术攻关和创新产品产业化、激发产业活力、打造高效产业生态为导向,重点支持上述领域战略性、前沿性、关键性股权融资项目。投资领域涉及绿色能源和低碳基金,包含氢能、储能、可再生能源、低碳新技术开发、绿色低碳融合、绿色能源应用示范等。

原文如下: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常态化组织企业申报市级政府投资基金储备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市政府工作部署,根据《北京市新设市级政府投资基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常态化组织企业申报我市新设8支政府投资基金储备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金简介

为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支持作用,加速培育我市高精尖产业创新和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我市设立了信息产业、机器人、先进制造和智能装备、绿色能源和低碳、人工智能、医药健康、商业航天和低空经济、新材料等产业领域的8支政府投资基金(以下统称新设基金);新设基金总初始规模1000亿元;新设基金将以支持关键技术攻关和创新产品产业化、激发产业活力、打造高效产业生态为导向,重点支持上述领域战略性、前沿性、关键性股权融资项目。

二、投资领域

(一)信息产业基金

产业互联网、网络安全和信创、北斗、互联网3.0、超高清视频和新型显示、先进通信网络等。

(二)机器人基金

人形机器人、特种机器人、医疗机器人、协作机器人、物流机器人及相关产业链配套等。

(三)先进制造和智能装备基金

工业母机、仪器仪表、智能装备、工业控制系统、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先进制造示范应用等。

(四)绿色能源和低碳基金

氢能、储能、可再生能源、低碳新技术开发、绿色低碳融合、绿色能源应用示范等。

(五)人工智能基金

基础设施层(人工智能芯片、智算中心、AI算力云、训练数据和服务及相关软件等);模型层(大模型算法创新、多模态生成模型、垂直行业模型、AI Agent、具身智能、可信AI与模型安全等);应用层(大模型等人工智能技术产品开发,金融、医疗、自动驾驶等垂直行业创新应用)。

(六)医药健康基金

创新药和医疗器械、新兴产业、重大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服务等。

(七)商业航天和低空经济基金

星箭总体及飞机整机、关键部组件、空天创新应用等。

(八)新材料基金

电子信息材料、新型高能量材料与关键器件、特种及功能材料、前沿新材料等。

三、组织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组织申报范围

我局采取开放、多元、公平的原则,广泛组织企业申报市级政府投资基金储备项目。我局将优先推荐现有市级政府投资基金已投优质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开发银行等战略合作银行已发放授信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隐形冠军企业、数字经济大会及机器人大会等重要会议进行首次产品发布企业、“创客北京”及奇绩创坛等赛事获奖企业、荣获特殊资质的企业。

(二)推荐企业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申报企业应为注册在北京或有计划在北京布局的企业;

2.符合国家战略发展导向、北京市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要求;

3.属于高精尖产业及科技创新领域,符合基金投资领域;

4.技术水平具备先进性与稀缺性,在项目产业化前景和对北京市产业发展有良好预期效果。

四、申报方式

符合上述投资领域和申报要求的企业无需通过各区推荐,可直接填报《储备项目信息表》(见附件)并投递至:[email protected]

五、其他事项

(一)对于我局推荐并纳入基础项目库的项目,我局将及时了解项目投资进展,纳入定期服务跟踪机制,及时响应企业诉求。

(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开展政府投资基金储备项目申报工作相关的培训、代理申报等活动,任何机构和个人的此类活动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无关。企业如委托机构代理申报,相关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崔老师:010-55520923

陈老师:010-56766212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相关推荐
优先享受优惠政策!《大连市氢能综合利用示范工程项目认定管理办法》印发

优先享受优惠政策!《大连市氢能综合利用示范工程项目认定管理办法》印发

8月12日,大连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大连市氢能综合利用示范工程项目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示范工程项目优先享受国家、省、市相关支持政策,各地区和部门在制定优惠政策时,应向示范工程项目适当倾斜。对示范工程项目申请主体的要求是:原则应为项目承担建设的主体实施单位,也可由联合实施单位共同申请。通知要求:申请示范工程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大连市加快培育氢能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大连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0-2...
四川:以标准提升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及推广应用

四川:以标准提升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及推广应用

8月6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印发《四川省以标准提升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及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1、大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促进标准产学研紧密协作,支持参与国际国内标准技术活动,有效增加标准供给,持续提高标准应用效率,基本构建起支撑四川氢能全产业链发展及推广应用的标准体系。2、到2027年,力争四川省主导制定的涉氢国际标准实现零突破,主导或参与制修订一批国家标准,制定发布一批地方标准,促进制定一批优...
德政府提出氢气进口战略

德政府提出氢气进口战略

为促进气候友好型氢经济,德国联邦政府正在规划氢能进口基础战略。一份由内阁决议通过的战略文件显示,到2030年德国所需氢气的50%至70%必须通过进口获得。今年,预计德国氢能总量将产生95至120太瓦时(TWh)。到2045年,即气候中和目标年,氢能将达360至500太瓦时,另外还有200太瓦时来自氨等衍生物。这意味着2045年对氢及其衍生物的需求大幅增加,届时氢能需求量约与德国2030年的预期电力需求一样高。因此将需大幅进口氢能。德国计划主要通过管道...
国家能源局发布21项氢能行标制修订计划

国家能源局发布21项氢能行标制修订计划

  8月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下达2024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及外文版翻译计划的通知。  根据国家能源局2024年标准化工作安排,本次下达2024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定计划(共计774项)、标准修订计划(共计422项)及外文版翻译计划(共计49项)。其中氢能产业相关行业标准共计21项,包含19项制定计划和2项修订计划。详情如下所示:  一、2024 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定计划项目  1、项目编号:能源20240001  标准项目名称:质子交换...
39项政策!12省市!2024年7月氢能政策汇总

39项政策!12省市!2024年7月氢能政策汇总

2024年7月,伴随节能减碳的深入推进,氢能走进多项与民生有关的政策当中。在国务院及部委层面,有6项政策发布。在地方层面,12个省份发布了33条氢能相关政策。国务院及部委:氢能应用从交通走向更多层面7月,国务院两个政策文件中都为氢能产业带来强劲风声。一是7月4日发布的《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中,对获得绿色产品认证或符合政府绿色采购需求标准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或者强制采...

推荐阅读

热文

Copyright © 能源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