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2024、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纳考核指标敲定

2024-08-05 13:06  来源:国家发改委  浏览:  

8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通知,本次下达的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为约束性指标,按此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考核评估;2025年权重为预期性指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此开展项目储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以实际消纳的物理量核算,当年没有完成的,按年转移至下一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合理安排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规模。严格落实西电东送和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要求,2024年的占比原则上不低于2023年实际执行情况。冀北、蒙西、青海、甘肃等地区要切实采取措施提升消纳能力,强化监测预警,保障新能源消纳利用处于合理水平。

全文见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4〕5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天津市、辽宁省、上海市、山东省、重庆市、甘肃省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为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根据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有关安排,现将2024年、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重点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目标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为约束性指标,按此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考核评估;2025年权重为预期性指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此开展项目储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见附件1,2025年权重预期目标见附件2。

二、根据国务院印发的《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国发〔2024〕12号),为推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向重点用能单位分解,今年新设电解铝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目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24年、2025年电解铝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见附件3。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以实际消纳的物理量核算,当年没有完成的,按年转移至下一年。电解铝行业企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完成情况以绿证核算,2024年只监测不考核。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合理安排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规模。严格落实西电东送和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要求,2024年的占比原则上不低于2023年实际执行情况。冀北、蒙西、青海、甘肃等地区要切实采取措施提升消纳能力,强化监测预警,保障新能源消纳利用处于合理水平。

五、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经济运行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牵头责任,按照消纳责任权重积极推动本地区可再生能源电力建设,开展跨省跨区电力交易,制定本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实施方案,切实将权重落实到承担消纳责任的主体。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工信、环资等部门制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分解方案,确定电解铝行业企业清单,按其年用电量和国家下达的绿色电力消费比例核算应达到的绿色电力消费量,以持有的绿证核算完成情况。2025年2月底前,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报送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电解铝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完成情况。

六、各电网企业要切实承担组织责任,密切配合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照消纳责任权重组织调度、运行和交易等部门,认真做好可再生能源电力并网消纳、跨省跨区输送和市场交易。2025年1月底前,国家电网、南方电网所属省级电网企业和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经济运行管理部门和国家能源局相关派出机构报送2024年本经营区及各承担消纳责任的主体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完成情况。

七、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要切实承担监管责任,积极协调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并网消纳和跨省跨区交易,对监管区域内消纳责任权重和电解铝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完成情况开展监管,2025年2月底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报送2024年监管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组织电规总院、水电总院、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等单位按月跟踪监测各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建设进展及消纳利用水平,按年度通报各省级行政区域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同时对电解铝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完成情况进行监测评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2024年7月10日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相关推荐
南京江宁与南瑞集团签订协议 打造双千亿产业集群

南京江宁与南瑞集团签订协议 打造双千亿产业集群

8月16日,南京江宁开发区与南瑞集团举办合作大会,签订共创双千亿合作协议,推动南瑞集团2030年实现千亿收入的发展目标,推动江宁开发区构建千亿级南瑞产业生态圈。南京市委书记韩立明、中国工程院院士舒印彪、国家电网公司副总工程师兼产业发展部主任奚国富出席并见证签约。同时。会上江宁开发区还发布了《发展新型电力产业、打造世界智电谷行动方案》,提出到2030年,初步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世界智电谷,力争主营业务收入突破3500亿元。南瑞集...
重磅!2024、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纳考核指标敲定

重磅!2024、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纳考核指标敲定

8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通知,本次下达的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为约束性指标,按此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考核评估;2025年权重为预期性指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此开展项目储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以实际消纳的物理量核算,当年没有完成的,按年转移至下一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非水电消纳...
新能源行业迎新政 聚焦消纳痛点难点

新能源行业迎新政 聚焦消纳痛点难点

重点推动一批配套电网项目建设、适当放宽新能源利用率目标、不得限制跨省新能源交易……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17项举措,旨在提升电力系统对新能源的消纳能力。
国家能源局:稳妥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

国家能源局:稳妥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

6月20日,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李创军今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年来随着包括光伏发电在内的新能源的大规模快速增长,一方面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持续加快,另一方面能源的供需特点也发生了变化。
06-20
国家能源局:到2025年,配电网将具备5亿千瓦左右分布式新能源接入能力

国家能源局:到2025年,配电网将具备5亿千瓦左右分布式新能源接入能力

6月20日,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杜忠明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提升电力系统对新能源消纳的能力,一方面要加快推进新能源配套电网项目建设,督促电网企业优化接网流程,今年着力推动川渝特高压交流工程、青海红旗75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33项重点项目建成投产,加快推进陕北~安徽特高压直流工程、甘肃~浙江特高压直流工程等37项重点项目开工建设,为新能源消纳提供有力支撑。

推荐阅读

热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京ICP备16023390号-2 Copyright © 能源界 服务台:010-63990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