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出:“推动企业升级改造,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持续推进石材、不锈钢、硫化工等传统企业升级改造,引导企业开展信息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积极培育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和绿色产品。积极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实施循环化、绿色化改造,对绿色制造体系的主体落实相关扶持政策,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运行机制,实现产业链上下游产品的循环发展。到2025年底,提升绿色工厂认定的企业数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配合)
推动工业清洁转型,有效促进节能降碳。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提升清洁生产审核效能。2025年底,全市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企业占比提升至70%。(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大力发展天然气热电联产、新能源等节能环保产业。积极推进云河发电有限公司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投产,实现云浮市发电用气“零的突破”。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重点推进云浮水源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推动郁南大旱纳入《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重点实施项目库,调节电源缓解调峰压力。(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原文如下: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府办函〔2024〕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云浮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4日
云浮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24号)要求,大力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高质量推动我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绿色转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365”竞标争先体系,立足“打造粤北生态发展新高地、建设高质量发展美丽云浮”的目标定位,围绕“百千万工程”工作部署,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绿美云浮生态建设和减污降碳为抓手,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保障体系建设,整体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生活源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五大领域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和精细化管理,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探索具有云浮特色的“无废城市”管理新模式。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云浮市现状与未来发展趋势,梳理迈向“无废城市”目标过程中,固体废物领域存在的核心问题、薄弱环节,因地制宜设定目标任务,提出针对性强、易于操作的任务措施。
坚持统筹协调。坚持系统观念,将“无废城市”的建设目标与城市已开展、正在开展和拟开展的相关试点示范经验、成果相融合;统筹工业、生活、建筑、农业、危险废物等各类固体废物的产生、收运、利用与处置管理需求,整体推进,补齐短板,发挥协同增效作用。
坚持责任明晰。明确党委、政府责任和部门分工,将目标、任务逐一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晰“无废城市”建设目标清单、责任清单、项目清单、任务清单;有效发挥专家或专业机构在实施方案编制、建设实施和成果凝练过程中的指导作用。
三、建设范围
云浮市行政辖区范围,包括云城区、云安区、罗定市、新兴县、郁南县。建设时限为2023-2025年,2024年后根据“无废城市”阶段工作成果经验调整完善工作措施及指标,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持续开展,数据基准年为2022年。
四、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实现各类固体废物全过程精细化管理与多部门协同治理,各类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及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得到有效保障;规章制度、技术创新、市场机制、监管能力逐步健全,“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探索形成具有云浮特色的“无废城市”管理新模式。
(二)具体目标。
到2025年年底,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趋零增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维持现状或实现正增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100%;持续推进“两网融合”商业运作模式,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和水平明显提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65%;危险废物实现全面安全管控,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分别达到80%和100%。
围绕上述目标,从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最终处置、保障能力、群众获得感等5个方面,设置43项建设指标(见附件),其中必选指标25项(标记★)、可选指标13项、自选指标5项(标记☆)。
五、主要任务
(一)推动工业绿色发展,提升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水平。
1.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工业源头减量。
推动重点企业源头减量,创建典型示范企业。制定矿业、石材、水泥、钢铁、化工、电力等重点行业“无废工厂”建设标准和建设工作指南,推进相关企业降低固体废物产生量。在重点行业创建一批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小、循环利用率高的典型示范企业,推广其减量技术和综合利用经验,实现源头减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引导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增强示范引领作用。鼓励硫铁矿、铅锌矿等优势矿种生产地区开展绿色矿山示范区创建工作。加强政策引导和业务培训,充分发挥云浮硫铁矿国家和省级绿色矿山的示范引导作用,构建绿色矿山建设合作交流平台。落实《云浮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因地制宜编制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指引,明确工作任务、进度和措施,以点带面引导矿山企业持续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力争到2025年,全市持证在采矿山100%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全面形成绿色矿山发展新格局。(市自然资源局牵头)
2.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助力企业减污降碳。
推动企业升级改造,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持续推进石材、不锈钢、硫化工等传统企业升级改造,引导企业开展信息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积极培育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和绿色产品。积极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实施循环化、绿色化改造,对绿色制造体系的主体落实相关扶持政策,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运行机制,实现产业链上下游产品的循环发展。到2025年底,提升绿色工厂认定的企业数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配合)
推动工业清洁转型,有效促进节能降碳。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提升清洁生产审核效能。2025年底,全市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企业占比提升至70%。(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大力发展天然气热电联产、新能源等节能环保产业。积极推进云河发电有限公司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投产,实现云浮市发电用气“零的突破”。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重点推进云浮水源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推动郁南大旱纳入《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重点实施项目库,调节电源缓解调峰压力。(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设绿色无废园区,深化园区循环改造。以现有7个省级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为依托,制定工业领域“无废园区”建设方案,创建无废园区“一园一策”提升方案,进一步推进工业园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推动工业固体废物在企业间和区域内高效配置,促进工业固体废物就地就近利用处置,创新管理模式。到2025年底,全市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循环化改造、绿色园区建设的工业园区占比维持100%。(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拓宽综合利用渠道,提升综合利用水平。
构建资源循环体系,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依托现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集聚化发展,推进废钢铁、废有色金属、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旧纺织品、废塑料等城市废弃物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培育回收骨干企业,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培育或引进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与先进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加强合作。鼓励回收企业与物业企业、利用企业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畅通回收利用渠道,形成规范有序的回收利用产业链。鼓励钢铁、有色金属、造纸、纺织等生产企业发展回收、加工、利用一体化模式,加快引进低值可回收物再利用企业,扶持培育回收网络健全、产业规模较大、经营管理规范的龙头企业。鼓励各县(市)区采取特许经营等方式,授权专业化企业开展低值可回收物回收业务,实行规模化、规范化经营。(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推动综合利用项目建设。以云城区、云安区为重点,推进一批石材废渣、尾矿渣及废料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支持科技创新和技术成果转化,提升石材废渣、尾矿渣及废料的综合利用水平。聚焦硫铁矿采选废弃物,重点推进硫铁矿微细粒级废弃物综合利用生产新型环保建材项目建设;聚焦矿尾砂,重点推进全尾砂结构流体胶结充填系列项目建设,拓展细粒级尾砂全综合利用技术,减少尾矿贮存量。重点推进石材废渣、尾矿渣、不锈钢废料等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建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科学技术支持,探索循环模式建设。积极探索推进钢铁、硫铁矿采选、石材行业固体废物全量综合利用新模式。积极引导企业利用石材废渣(浆)、粉煤灰、脱硫石膏、尾矿渣等作为替代原料,开拓资源循环利用新模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探索粉煤灰、炉渣在新型墙体材料等领域规模化利用,推进脱硫石膏在生产建筑石膏粉、石膏板及功能性石膏制品等方面应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再利用。
1.健全垃圾分类体系,推进源头全面管控。
加强垃圾分类指导,倡导绿色低碳生活。加快构建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分类系统,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推行在城镇地区按照“餐厨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在农村地区建立“可堆肥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类模式。全市范围开展生活垃圾废弃电池、废旧荧光灯管等有害垃圾分类回收。充分发挥社会共同参与的力量,组织引导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完善分类收集分类投放体系。加大宣传力度,倡导企业、学校、机关事业单位等绿色办公,开展垃圾分类及“光盘”行动,减少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不断提高市民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分级分类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力争到2025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供销合作联社、市委宣传部负责落实)
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强化污染防治管理。有效推进部分塑料制品的禁限工作,依照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云浮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广东省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塑料制品名录》的要求使用塑料制品。加快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国有企业等单位带头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或者非塑料制品。在邮政快递网点、快递企业推广使用电子运单和环保箱(袋)、环保胶带、环保填充物等环保包装,鼓励寄件人使用可降解、可循环再利用的环保包装。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结合实施垃圾分类,加大塑料废弃物等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力争2025年,可降解快递包装使用率达到80%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配合部门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附件1重点任务分工表”所列责任单位职责分工。)
2.建立健全收运体系,优化收运网络布局。
建立健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统筹城乡建立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大件垃圾、园林废弃物等分类收集体系,完善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配齐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车辆。加强统一收集管理,逐步实现全量收集。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通过定期定点或者预约的方式收集、运输。确保到2025年,全市范围内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建成餐厨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各类餐厨垃圾均能分类、规范、安全、有效闭环处理,餐厨垃圾单独收运体系得到完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统筹建立健全可回收物收运体系。推进可回收物分拣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可回收物集散场地和分拣处理中心建设,引入专业化的分拣设备、预处理设施,对可回收物进行分类、打包,实现精细化分拣和全品类回收,推动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利用。鼓励推广具有智能识别、自动计量、自动兑付等功能的智能回收设施,实现可回收物智能分类回收。加强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工作监督管理,明确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考核指标,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所需场地,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按照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给予用地保障。(市自然资源局牵头)
持续推进“两网融合”发展。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在规划、建设、运营等方面的融合,牵头推进探索“两网融合”商业运作模式(如环卫回收一体化模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在社区、商超、学校、办公场所等设置回收交投点,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推广智能回收终端。支持供销合作社系统依托销售网络,开展废旧物资回收。(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供销合作联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高垃圾处置能力,减少生活垃圾填埋。
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加快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运营,确保分类收集后的各类垃圾得到有效规范处置。接洽有害垃圾处理处置单位,落实有害垃圾处理去向,确保有害垃圾得到安全、规范处置。加强对云城、云安、新兴、郁南、罗定5座厨余垃圾处理中心运行的监督管理,确保做到设施完备、运行稳定、满足分类处理需求。打造“焚烧为主、生化为辅、填埋兜底”的生活垃圾处理格局,全面提升焚烧处理能力,稳步提高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到2025年底,建成的厨余垃圾处理能力占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的比例不低于20%。加快郁南循环热力发电项目(一期)工程和新兴县循环经济环保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力争到2025年,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65%。(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强化城镇污水污泥监督管理。严格城镇污水污泥处置企业监管,加强污泥转移联单管理,完善污泥运输监管系统。鼓励城镇污水污泥就近资源化利用,强化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规范化管理,对污泥运输、安全处置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污泥违规倾倒、非法堆存现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建筑垃圾管理,提升全行业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1.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推广绿色建造理念。
推进行业绿色发展。源头推进绿色设计,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智能建造、绿色建造等新型建造和管理方式,在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房中积极应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在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因地制宜采用钢结构,积极推进钢结构住宅和装配式农房建设,支持箱式房屋等模块化建筑的推广应用,促进建筑废弃物源头减量。持续开展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搭建全市建筑垃圾管理平台,利用大数据技术实施全方位、全时段精准化动态化管控。健全完善绿色建筑设计、建设、交付全过程监管的配套制度文件。力争到2025年,建筑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城镇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20%,绿色建筑全面建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布局,提升综合利用能力。
提高综合利用能力。编制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统筹推进建筑垃圾处置中心建设,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能力,逐步实现各县(市、区)建筑垃圾处理能力全覆盖。制定完善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统计、处置和再生利用等工作方案,加大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广应用工作力度,逐步实现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规模化使用,鼓励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中应用,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的投资建设。推动在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领域大量利用经处理后的建筑垃圾。开展存量建筑垃圾治理,对堆放量较大、较集中的堆放点进行生态修复,并经治理、评估后达到安全稳定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3.加强建筑垃圾管控,压实主体单位责任。
强化全过程管控。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的主体责任,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用纳入工程概算。推行全装修交付,减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产生。制定建筑垃圾全链条监管方案,强化建筑垃圾从源头、运输、处理到末端处置等各环节的监管。开展节能绿色化改造项目,探索将节能绿色化改造作为基础类改造技术的内容,提高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完善建筑垃圾分类统计工作,全方位掌握建筑垃圾源头产量、清运量、末端处理处置量数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四)推行绿色农业生产,促进农业固体废物高值化利用。
1.推进绿色生产技术应用,落实农业固体废物减量增效。
加快农业绿色发展,推进产业示范创建。充分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的主阵地,重点打造南药、无核黄皮、畜禽等一批特色优势产业集群。通过大力实施农业清洁生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生态循环农业模式推广、现代循环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等工程建设,逐步形成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可持续发展格局。推动云浮市畜禽养殖业绿色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组织领导,强化养殖管理,支持引导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及废弃物综合利用,促进畜禽养殖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和利用产业化发展。建设标准化示范区,大力推进农业绿色生产技术,推动全国名特优新高品质农产品(食药同源)全程质量控制试点市建设,推动“三品一标”发展,提高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数量。到2025年年底,全市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占比达15%。(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2.探索特色回收模式,完善农业固体废物回收体系。
探索收储模式建设,建立统一回收机制。支持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在云浮建立秸秆收储点,探索开展秸秆收储模式,逐步提高秸秆收储主体的覆盖率。支持各县(市、区)创建农膜回收示范点,重点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在不同作物上的应用推广,有效防控农田白色污染。依托农资经销网点,以农资经销商为回收主体,健全肥料、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机制,探索建立适合本地实际的肥料、农药包装废弃物统一回收处理模式。(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供销合作联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高利用处置能力,实现农业废弃物高值化利用。
创建循环产业示范,构建生态产业链条。推动“云浮国家级生物质绿色能源暨农业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市”建设。探索利用种植秸秆、养殖粪污等农业废弃物通过生物发酵技术转化为绿色天然气、绿色甲醇、绿氢等绿色能源,实现农业固体废物的高价值资源化利用。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支持推广清洁养殖和粪污全量收集处理利用技术模式,鼓励在规模种植基地周边建设农牧循环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提倡粪肥就近还田利用,促进农牧结合循环发展,构建“畜禽养殖→粪便→熟料废弃物→有机肥→种植”农业循环经济模式,推动农业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产业链条生态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力争到2025年,种养废弃物处理量达到300万吨/年。(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立足生态农业特色,建设无废农业小镇。立足罗定市榃滨镇生态农业底色,聚焦肉桂特色产业链,探索肉桂种植-初加工-深加工全产业链的“无废肉桂”模式,创建“无废农业小镇”建设示范点,引领榃滨镇肉桂产业高质量发展。探索肉桂加工废弃物(肉桂叶、肉桂枝、肉桂渣等)高值利用示范,提高肉桂加工环节各类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率。推动“无废城市细胞”创建,积极推动“无废肉桂种植基地”“无废肉桂工厂”“无废肉桂村”等建设,为“无废农业小镇”建设打好基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五)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提升危险废物全面化管控精度。
1.严格环境准入条件,深化危险废物源头全面管控。
严格环境准入。依法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三同时”制度,依法审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构建全市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控体系,加强对辖区内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检查和指导,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排查与专项整治,稳步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2.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统筹危险废物区域协同收运。
探索规范回收模式。制定《云浮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按照全市统筹、区域共享原则,鼓励现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在全市设置规范收集网点,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建立安全高效的危险废物区域协同收运模式。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支持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在云浮建立废铅蓄电池回收体系。(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3.强化危险废物监管,提升危险废物风险防控水平。
强化监管能力。全面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网上备案、电子台账、电子联单等制度,有效实现实时监控、业务流转、预测预警。加强辖区内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检查和指导,力争到2025年,对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分别达到80%和100%。加强经营单位和产废单位同步监管和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日常环境监管和差异化管理的依据。(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在全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全面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鼓励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单位参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提高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自行利用处置单位抗风险能力。加大惩处力度,对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依法处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资源化利用。依托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低温高速碳化除二噁英+三级逆流漂洗脱氯+制砂资源化利用技术,实现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资源化利用,降低垃圾填埋场的负荷。(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依托云安区六都循环经济工业园,聚焦建材行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协同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探索建设飞灰区域协同利用示范项目,推动“无废工厂”建设,打造“无废工业小镇”示范点。(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六)完善四大体系建设,筑牢固体废物监管保障基础。
1.健全制度体系,明确部门职责边界。
高位推动建设工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重点、建设目标和任务,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研究部署“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各阶段实施计划、年度任务,督促各县(市、区)、园区、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并组织开展检查与评估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中的全局性、方向性重大问题和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兼任。办公室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协调各地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园区和有关部门积极履行工作职责,通报工作情况,总结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市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顶层设计。制定固体废物部门责任清单,构建分工明确、权责清晰、信息共享的协调机制。加强“无废城市”宣传引导工作,制定并实施“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方案,分步骤、按节点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完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体系建设,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强化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及处置能力,并通过四大体系建设,加强保障能力。健全固体废物统计制度,统一和完善固体废物数据的统计范围、口径和方法,编制云浮市年度固体废物统计年报,指出存在的问题并列出解决途径。提升“无废城市”指标体系达成的可操作性,统筹做好“无废城市”建设需求与市县两级用地规划的衔接,保障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设施的用地需求。(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示范引领。推进“无废机关、无废校园、无废商场、无废村镇、无废景区、无废工厂、无废酒店、无废园区”等“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制定实施方案及建设标准,以“无废城市细胞”引领“无废文化”建设,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市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技术创新,提升技术保障能力。
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技术标准体系,积极参与固体废物相关标准制定,完善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标准与资源化产品标准,推动上下游产业间标准衔接。聚焦石材废渣利用,推进制砖及路基材料等高值化技术应用,拓宽工业固体废物利用途径,提高产物附加值。引入高水平人才队伍,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鼓励专业技术团队从事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环境污染治理与咨询服务,加快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形成一批具有云浮特色的核心技术成果。(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优化市场手段,完善市场保障措施。
优化投融资机制。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创新融资方式,鼓励、支持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多层次绿色金融产品当中,提升对绿色农业开发项目、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垃圾处理项目等金融支持力度,构建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绿色金融体系。(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中国人民银行云浮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浮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落实惠企政策。落实国家城市与农村生活垃圾收费、污泥处理处置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收费的绿色价格政策;健全垃圾处理的定价机制、收费制度及补贴政策,实施生活垃圾处理的统一结算,进一步完善垃圾处理经济补偿机制。(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使用可降解包装材料的快递和电商企业、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等落实优惠政策。(市税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保障水平。
提高监管能力。加强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含尾矿库)监管力度,开展堆存场所排查与污染整治;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等全过程管理,收集各环节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加强绿色建筑建设全流程管控,紧盯关键节点,强化质量监管,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加强区域协同,推动全社会环境基础设施共建、共治、共享。(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严格监管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行为,以及无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利用与处置经营活动。持续打击非法收集和拆解废铅酸蓄电池、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行为,加强固体废物集散地综合整治。(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云浮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生态环境部关于“无废城市”建设的工作部署,协调解决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加强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各项工作的日常调度,强化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定期通报任务进展情况。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云浮市“无废城市”办公室(简称“市无废办”),下设工业、农业和生活等重点领域的工作专班,各工作专班由相关部门牵头负责,落实各领域的部门管理职责,做好日常工作调度、督查、督办、文件起草、宣传报道等建设实施工作。
(二)强化技术指导。
注重引进外部“智脑”“智库”,重视发挥环境、产业、技术等领域专家作用,组建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团队,负责相关创新技术规范、管理程序的研究编制,协同推进“无废城市”建设。鼓励高等院校与企业合作,支持“产学研政”技术创新,促进固体废物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转化落地。加强国内外技术经验交流,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制度、经验、技术、理念,探索技术创新与管理制度协同发力的有效模式。
(三)加大资金支持。
充分发挥市场基础性作用,提高企业参与“无废城市”建设主动性,积极支持组建产业联盟,激发市场活力。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从财政补贴和税收角度,研究制定有利于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的经济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鼓励并帮助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积极申报国家及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创新融资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探索发行绿色债券,支持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体系建设。
(四)强化宣传引导。
加强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开设“无废城市”宣传专栏、开展专题宣传和集中报道,及时公布“无废城市”建设推动情况,宣传报道先进典型。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社区、村镇、家庭等区域,增设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挂图,发放宣传手册;加大社会宣传教育力度,形成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
附表1
云浮市“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与目标设置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2022年现状值 |
2025年目标值 |
责任单位 |
---|---|---|---|---|---|---|
1 |
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
工业源头减量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 |
1.24吨/万元 |
实现趋零增长或负增长 |
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 |
2 |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 |
0.03吨/万元 |
实现趋零增长或负增长 |
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 |
||
3 |
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企业占比★ |
58.54% |
70% |
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4 |
开展绿色工厂建设的企业数量 |
1家 |
3家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5 |
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循环化改造、绿色园区建设的工业园区占比 |
100% |
100%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 |
||
6 |
绿色矿山建成率★ |
100% |
100% |
市自然资源局 |
||
7 |
农业源头减量 |
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占比 |
7.60% |
15% |
市农业农村局 |
|
8 |
建筑业源头减量 |
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
77% |
100%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9 |
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
10% |
20%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10 |
生活领域源头减量 |
生活垃圾清运量★ |
51.12万吨/年 |
≤84.24万吨/年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11 |
快递可降解包装袋使用率 |
60.2% |
80% |
市邮政管理局 |
||
12 |
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83.49% |
维持现状 或实现正增长 |
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13 |
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 |
91.89% |
维持现状 或实现正增长 |
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14 |
尾矿综合利用处理能力☆ |
140万吨 |
180万吨 |
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15 |
石材废渣综合利用率☆ |
>98% |
维持现状 |
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16 |
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秸秆综合利用率★ |
95.50% |
96% |
市农业农村局 |
|
17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89.20% |
90% |
市农业农村局 |
||
18 |
农膜回收率★ |
98.57% |
98.6% |
市农业农村局 |
||
19 |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 |
46.04% |
50% |
市农业农村局 |
||
20 |
种养废弃物处理量☆ |
/ |
300万吨/年 |
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21 |
生物质天然气生产中心数量☆ |
/ |
3座 |
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局 |
||
22 |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 |
/ |
60%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23 |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22.78% |
35%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24 |
再生资源回收量增长率 |
/ |
10% |
市商务局 |
||
25 |
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率★ |
100% |
100% |
市卫生健康局 |
||
26 |
固体废物最终处置 |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
工业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下降幅度★ |
/ |
≥0 |
市生态环境局 |
27 |
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
100% |
100% |
市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 |
||
28 |
飞灰资源利用处置能力☆ |
0万吨 |
13.5万吨 |
市生态环境局 |
||
29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下降幅度★ |
-25.52% |
优于现状值 |
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30 |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处置 |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 |
0% |
65%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31 |
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
100% |
100%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32 |
保障能力 |
制度体系建设 |
“无废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政策性文件及有关规划制定★ |
/ |
3项 |
市无废办、各成员单位 |
33 |
“无废城市”建设协调机制★ |
/ |
成立“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
市无废办、各成员单位 |
||
34 |
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的单位数量(机关、企事业单位、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社区、村镇) |
/ |
100个 |
各有关部门 |
||
35 |
“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投资总额★ |
/ |
逐步推进 |
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云浮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浮监管分局 |
||
36 |
保障能力 |
市场体系建设 |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 |
0% |
80% |
市生态环境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浮监管分局 |
37 |
技术体系建设 |
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关键技术工艺、设备研发及成果转化 |
/ |
1项 |
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 |
|
38 |
监管体系建设 |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监管情况★ |
/ |
探索建立 |
各有关部门 |
|
39 |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 |
产生单位:78% 经营单位:100% |
产生单位:80% 经营单位:100% |
市生态环境局 |
||
40 |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立案率★ |
100% |
100% |
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 |
||
41 |
群众获得感 |
群众获得感 |
“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普及率 |
/ |
80% |
负责“无废城市”建设的协调机构 |
42 |
政府、企事业单位、非政府环境组织、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参与程度 |
/ |
80% |
负责“无废城市”建设的协调机构 |
||
43 |
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 |
/ |
80% |
负责“无废城市”建设的协调机构 |
注:1.★为必选指标,共计25项;无标记为可选指标,共计13项;☆为自选指标,共计5项。
2.现状值数据采用2022年相关数据,采用的数据详见附件2《指标解释说明》。
附表2
“无废城市”四大体系建设任务清单及进度安排
序号 |
任务清单 |
主要内容 |
完成时限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
制度体系 |
|||||
(一)综合领域 |
|||||
1 |
成立“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
成立以云浮市市长为组长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重点、建设目标和任务,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
2024年 |
市生态环境局 |
|
2 |
建立“无废城市”协调工作机制,制定部门责任清单 |
明确“无废城市”各责任部门职责,落实每项任务的第一责任人。针对实施方案的具体任务,细化目标任务,定期开展督查和调度,确保相关工作按时间进度开展。 |
2024年 |
市生态环境局 |
|
3 |
建立“无废城市”建设评估机制 |
建立“无废城市”建设评估机制,动态评估部门建设工作成效,总结凝练经验亮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模式。 |
2024年 |
市无废办、市委组织部 |
|
4 |
编制云浮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
根据《广东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结合云浮市固废产业发展状况,编制并印发云浮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
2024年 |
市生态环境局 |
|
5 |
制定云浮市“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方案 |
制定并实施“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方案,加强“无废城市”建设宣传引导工作,分步骤、按节点大力开展宣传推广活动。 |
2024年 |
各有关部门 |
|
6 |
完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制度体系 |
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强化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及最终处置能力,并通过四大体系建设,加强保障能力。 |
持续推进 |
市生态环境局 |
|
7 |
健全固体废物统计制度 |
建立健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固体废物的统计途径。统一和完善固体废物数据的统计范围、口径和方法,编制云浮市年度固体废物统计年报,指出存在的问题并列出解决途径,便于进行决策参考。 |
持续推进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8 |
制定云浮市“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标准 |
推进“无废机关、无废校园、无废商场、无废村镇、无废景区、无废工厂、无废酒店”等“无废城市细胞”工程建设,制定实施方案及建设标准,以“无废城市细胞”引领“无废文化”建设,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
2025年 |
市无废办 |
|
9 |
制定“无废工业小镇”实施方案、经验总结报告 |
制定1份云浮市“无废工业小镇”实施方案;编制1份云浮市“无废工业小镇”经验总结报告。 |
2025年 |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云安分局 |
|
10 |
制定“无废农业小镇”实施方案、经验总结报告 |
制定1份云浮市“无废农业小镇”实施方案;编制1份云浮市“无废农业小镇”经验总结报告。 |
2025年 |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罗定分局 |
|
(二)工业领域 |
|||||
11 |
制定云浮市全面推进园区经济提质扩容行动方案 |
以国家级和省级工业园区为重点,打造工业园区标杆,把工业园区作为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发展的主平台,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 |
2025年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12 |
制定清洁生产管理方案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在现有清洁生产技术指标体系下制定不同行业的细化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清洁生产评价等级,提升工业企业的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
2025年 |
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13 |
制定云浮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指引 |
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编制实施矿产资源规划及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指引,全域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打造布局合理、集约高效、生态优良、矿地和谐、区域经济良性发展的绿色矿业。 |
2025年 |
市自然资源局 |
|
14 |
制定重点行业无废产业建设工作方案 |
创建一批固体废物产生量小、循环利用率高的典型示范企业。 |
2025年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
|
15 |
制定重点行业“无废工厂”建设标准 |
制定矿业、石材、水泥、钢铁、化工、电力等重点行业无废工厂建设标准,推进重点企业源头减量。 |
2024年 |
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16 |
制定工业领域“无废园区”建设方案 |
以现有 7个省级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为依托,创建无废园区“一园一策”提升方案,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规划,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实现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建材绿色化。 |
持续推进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市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 |
17 |
落实绿色制造体系优惠办法 |
大力推动绿色制造,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对建立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产品等绿色制造体系的主体落实各项相关扶持政策。 |
2025年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 |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
(三)生活领域 |
|||||
18 |
编制云浮市绿色生活方式规范指引 |
引导公众在衣食住行等方面践行节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
2024年 |
市无废办 |
|
19 |
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 |
规范设置分类类别及分类标志,分级分类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确保到2025年,全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系统。 |
2025年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20 |
制定云浮市快递行业绿色包装工作方案 |
推广物流配送无纸化电子运单,监督电子商务和物流服务企业执行电子商务绿色包装、减量包装标准,推广应用绿色包装技术和材料,支持快递企业开展包装回收和循环利用合作试点,推进同城快递使用可循环利用物流盒和填充物。 |
2025年 |
市邮政管理局 |
|
(四)建筑垃圾领域 |
|||||
21 |
建立完善绿色建筑设计、建设、交付全过程监管的配套制度文件 |
源头推进绿色设计,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智能建造、绿色建造等新型建造和管理方式,持续开展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广应用绿色建材。 |
2025年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发展改革局 |
22 |
搭建完善建筑垃圾管理平台 |
利用大数据技术实施全方位、全时段精准化动态化管控。 |
持续推进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发展改革局 |
23 |
完善建筑垃圾分类统计工作 |
完善建筑垃圾分类统计工作,全方位掌握建筑垃圾源头产量、清运量、末端处理处置量数据。 |
持续推进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24 |
制定建筑垃圾全链条监管方案 |
制定建筑垃圾全链条监管方案,强化建筑垃圾从源头环节、运输环节、处理环节、末端处置环节的监管。 |
2025年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25 |
编制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
统筹推进建筑垃圾处置中心建设,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能力,逐步实现各县(市、区)建筑垃圾处理能力全覆盖。 |
2024年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26 |
制定完善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统计、处置和再生利用等相关标准 |
加大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广应用工作力度,逐步实现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规模化使用,鼓励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中应用,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的投资建设。 |
2024年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五)农业领域 |
|||||
27 |
建立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机制 |
构建以“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的回收处置机制,探索建立适合本地实际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统一回收处置模式。 |
2025年 |
市农业农村局 |
|
(六)危险废物领域 |
|||||
28 |
修订云浮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 |
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
2025年 |
市生态环境局 |
|
29 |
编制云浮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手册 |
编制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手册,全面规范危险废物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行为。 |
2025年 |
市生态环境局 |
|
30 |
制定云浮市重点行业危险废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
全面摸排云浮市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 |
2025年 |
市生态环境局 |
|
31 |
制定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 |
按照全市统筹、区域共享原则,鼓励现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在全市设置规范收集点,全面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探索建立安全高效覆盖全市的危险废物区域协同收运模式。 |
2025年 |
市生态环境局 |
|
32 |
全面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 |
全面落实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制度,依法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及时掌握流向,大幅提升危险废物风险防控水平。 |
持续推进 |
市生态环境局 |
|
33 |
推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
面向全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全面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鼓励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单位参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提高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自行利用处置单位抗风险能力。 |
持续推进 |
市生态环境局 |
|
技术体系 |
|||||
(一)工业领域 |
|||||
1 |
探索工业固体废物全量综合利用新模式 |
积极探索推进钢铁、硫铁矿采选、石材行业固体废物全量综合利用新模式。 |
持续推进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 |
|
2 |
探索工业固体废物作为替代原料的资源循环利用新模式 |
探索企业利用石材废渣(浆)、粉煤灰、脱硫石膏、尾矿渣等作为替代原料的资源循环利用新模式。 |
持续推进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 |
|
3 |
探索工业固体废物在新型建筑材料的应用模式 |
探索粉煤灰、炉渣在新型墙体材料等领域的规模化利用,推动脱硫石膏在生产建筑石膏粉、石膏板及功能性石膏制品等的应用。 |
持续推进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 |
(二)农业领域 |
|||||
4 |
探索农业废弃物转化为绿色能源的生物发酵技术 |
探索利用种植秸秆、养殖粪污、餐厨垃圾等农业废弃物通过生物发酵技术转化为绿色天然气、绿色甲醇、绿氢等绿色能源,实现农业固体废物的高价值资源化利用。 |
持续推进 |
市农业农村局 |
|
5 |
推进清洁养殖和粪污全量收集处理利用技术模式 |
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支持推广清洁养殖和粪污全量收集处理利用技术模式,鼓励在规模种植基地周边建设农牧循环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提倡粪肥就近还田利用,促进农牧结合循环发展,构建“畜禽养殖→粪便→熟料废弃物→有机肥→种植”农业循环经济模式。 |
持续推进 |
市农业农村局 |
|
(三)危险废物领域 |
|||||
6 |
推动飞灰资源化利用 |
依托飞灰低温高速碳化除二噁英+三级逆流漂洗脱氯+制砂资源化利用技术,实现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资源化利用。 |
2025年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监管体系 |
|||||
(一)综合领域 |
|||||
1 |
明确可回收物收集设施的监管职责 |
明确可回收物收集设施的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本市可回收物收运体系,统筹做好低值可回收物的收运、分拣、集散及资源化利用。 |
2024年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2 |
推动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 |
打造系列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向社会各界普及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相关知识,加强科普教育,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
持续推进 |
市生态环境局 |
|
(二)工业领域 |
|||||
3 |
强化生产资源的高效利用、梯级利用和循环利用 |
推广能够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将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作为衡量资源利用率的重要维度,推动化工、电力、建材、钢铁等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
持续推进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市生态环境局 |
4 |
加强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含尾矿库)监管力度 |
开展堆存场所排查与污染整治,建立工业固废管理台账,大宗工业固废堆场全面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相关要求。 |
持续推进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5 |
提升专业化监管管理水平 |
每年对全市固体废物管理、环境执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人员开展固体废物管理业务培训,提高固体废物监管和运行人员业务水平。 |
持续推进 |
市生态环境局 |
|
6 |
加强区域协同联动 |
健全固体废物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区域联动、联合防治、应急协作、执法协同等机制,定期交流工作进展、经验做法。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强化跨区域固体废物转移风险管控。 |
持续推进 |
市生态环境局 |
|
7 |
推动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 |
依法公开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加大各类媒体宣传引导力度,主动积极化解固体废物处置设施“邻避效应”问题。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信访案件,鼓励公众依法参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社会监督。 |
持续推进 |
市生态环境局 |
|
8 |
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
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业企业占比提升至70%。 |
2025年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
|
(三)生活领域 |
|||||
9 |
强化生活垃圾全过程监管 |
强化生活垃圾全过程监管,收集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收运、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环卫数据进行分析统计。形成生活垃圾处理全过程管理系统,提升生活垃圾管理全过程的监控能力、预警能力、溯源能力。 |
持续推进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10 |
提高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
加快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确保分类收集后的各类垃圾得到有效规范处置。打造“焚烧为主、生化为辅、填埋兜底”的生活垃圾处理格局,全面提升焚烧处理能力,稳步提高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到 2025 年底,建成的厨余垃圾处理能力占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的比例不低于20%。 |
持续推进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四)建筑垃圾领域 |
|||||
11 |
加强绿色建筑建设全流程管控 |
健全完善绿色建筑设计、建设、交付全过程监管的配套制度文件,紧盯关键节点,强化质量监管,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 |
持续推进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12 |
制定建筑垃圾全链条监管方案 |
强化建筑垃圾从源头环节、运输环节、处理环节、末端处置环节的监管。 |
2025年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五)危险废物领域 |
|||||
13 |
加强对辖区内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检查和指导 |
加强对辖区内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检查和指导,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合格率保持在80%以上,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合格率保持100%。 |
持续推进 |
市生态环境局 |
|
14 |
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网上备案、电子台账、电子联单等制度 |
全面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网上备案、电子台账、电子联单等制度,有效实现实时监控、业务流转、预测预警。 |
持续推进 |
市生态环境局 |
|
15 |
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
在全市范围内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全面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鼓励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单位参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提高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自行利用处置单位抗风险能力。 |
2025年 |
市生态环境局 |
|
市场体系 |
|||||
(一)综合领域 |
|||||
1 |
构建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绿色金融体系 |
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创新融资方式,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绿色债券、绿色贷款、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绿色信托、碳金融产品等金融方式。 |
持续推进 |
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浮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云浮分行 |
|
(二)生活领域 |
|||||
2 |
完善垃圾处理市场化政策 |
健全垃圾处理的定价机制、收费制度及补贴政策,实施生活垃圾处理的统一结算,进一步完善垃圾处理经济补偿机制。 |
持续推进 |
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财政局 |
3 |
建立健全可回收物收运体系 |
各地统筹规划建设可回收物集散地和分拣中心,合理安排收集、分拣、打包网点,促进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工作。 |
持续推进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自然资源局 |
4 |
持续推进“两网融合”发展 |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在规划、建设、运营等方面的融合,探索推进“两网融合”商业运作模式(如环卫回收一体化模式)。 |
持续推进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三)建筑垃圾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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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推广装配式建筑应用 |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在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房中积极应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在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因地制宜采用钢结构,积极推进钢结构住宅和装配式农房建设,支持箱式房屋等模块化建筑的推广应用。 |
持续推进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6 |
拓宽建筑垃圾消纳渠道 |
加大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广应用工作力度,逐步实现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规模化使用,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的投资建设。 |
持续推进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7 |
搭建全市建筑垃圾管理平台 |
利用大数据技术实施全方位、全时段精准化动态化管控。健全完善绿色建筑设计、建设、交付全过程监管的配套制度文件,紧盯关键节点,强化质量监管,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 |
2025年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四)农业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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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
提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水平,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持续推进 |
市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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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发展有机肥生产企业 |
发展有机肥生产企业,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和利用产业化发展。 |
持续推进 |
市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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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危险废物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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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培育环境保险市场 |
在全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全面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鼓励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单位参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
2025年 |
市生态环境局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浮监管分局 |
附表3
“无废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清单 |
主要内容 |
实施周期 |
资金投入 |
牵头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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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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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工程 |
在机关、企事业单位、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社区、村镇等城市细胞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创建。 |
2025年 |
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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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业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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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云河发电有限公司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 |
推进云河发电有限公司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的投产。 |
2025年 |
30亿 |
市发展改革局 |
3 |
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 |
重点推进云浮水源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建设,推进郁南大旱纳入《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重点实施项目库,调节电源缓解调峰压力。 |
2025年 |
市发展改革局 |
|
4 |
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协同处置示范项目建设 |
统筹推进石材废渣综合利用能力建设,优化处置设施布局,科学合理综合利用和处置石材废渣。以云城区、云安区为重点,推进一批石材废渣、废料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支持科技创新和技术成果转化,提升石材废渣、废料综合利用水平,减少石材废渣贮存量。提高硫矿渣综合利用水平,重点推进利用人造石、水泥、制砖等行业隧道窑、回转窑等工业窑炉开展石材废渣协同处置示范项目建设,多元化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处置。 |
2025年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
|
5 |
培育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技术中心 |
鼓励开展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的企业,积极开展技术创新,成立技术中心。全面落实工业技术改造“双增”行动方案,大力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引导企业开展信息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推动石材、不锈钢制品、硫化工、水泥等传统优势产业提升科技含量和绿色要素,从资源型、加工型向生态型、科技型全产业链优化升级。 |
2025年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 |
|
6 |
硫铁矿微细粒级废弃物综合利用生产新型环保建材项目 |
以云城区、云安区为重点,聚焦硫铁矿采选废弃物,重点推进硫铁矿微细粒级废弃物综合利用生产新型环保建材项目。 |
2025年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 |
|
7 |
全尾砂结构流体胶结充填系列项目 |
聚焦矿尾砂,重点推进全尾砂结构流体胶结充填系列项目,拓展细粒级尾砂全综合利用技术,减少尾矿贮存量。 |
2025年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 |
|
8 |
石材废渣、尾矿渣、不锈钢废渣等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利用项目 |
重点推进石材废渣、尾矿渣、不锈钢废料等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和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建设。 |
2025年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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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活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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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
升级改造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
2025年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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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新兴县循环经济环保项目 |
建设新兴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一期设计处理能力为 500 吨/天,2025年底建成投产运营。 |
2025年 |
3.99亿元 |
新兴县人民政府 |
11 |
郁南县循环热力发电项目 |
建设郁南循环热力发电项目,一期处理能力700吨/日。 |
2025年 |
4.5亿元 |
郁南县人民政府 |
(四)建筑垃圾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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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打造绿色建材产业,构建产业链循环经济 |
控制粗筛选环节废弃物排放,打造以水泥、石材、新型建筑材料为主导的绿色建材产业,构建产业链循环经济。 |
2025年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13 |
开展节能绿色化改造项目 |
探索开展节能绿色化改造项目,将节能绿色化改造作为基础类改造技术的内容。 |
2025年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五)农业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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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建设国家级生物质绿色能源暨农业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市 |
推动云浮国家级生物质绿色能源暨农业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市建设,完成3座生物质天然气生产中心的建设和运营工作。 |
2025年 |
10-15亿元 |
市农业农村局 |
15 |
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 |
持续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到2025年,争取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到17 家以上,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到2家。 |
2025年 |
市农业农村局 |
|
16 |
探索建设1个“无废农业小镇” |
依托罗定市榃滨镇,探索开展“无废农业小镇”建设。立足榃滨生态农业底色,聚焦肉桂特色产业链,探索肉桂种植-初加工-深加工全产业链 “无废肉桂”模式,推动建设“无废肉桂种植基地”“无废肉桂工厂”“无废肉桂村”等5个以上“无废城市细胞”示范项目,探索建设1个肉桂种植农业废弃物回收体系示范项目、2个利用肉桂叶、肉桂皮和肉桂枝等农业废弃物提取肉桂油示范项目,引领榃滨肉桂产业高质量发展。 |
2025年 |
120万元 |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罗定分局 |
(六)危险废物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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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广东惠宏科技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利用技改项目(一期) |
该项目采取飞灰低温高速碳化除二噁英+三级逆流漂洗脱氯+制砂资源化利用方式综合利用处理飞灰。 |
2025年 |
0.2亿元 |
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18 |
云浮市海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 |
该项目依托中材天山(云浮)水泥有限公司一条水泥窑产线协同处置脱盐飞灰12.5万t/a。 |
2025年 |
0.5亿元 |
市生态环境局 |
18 |
探索建设1个“无废工业小镇” |
依托云安区六都镇循环经济工业园,探索开展“无废农业小镇”建设。重点探索建设1个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区域协同治理示范工程(年闭环利用飞灰规模1万吨以上),推动5个企业开展“无废工厂”建设,打造“无废工业乡镇”示范点,引领六都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 |
2025年 |
120万元 |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云安分局 |
20 |
广东金正龙科技有限公司贵金属精炼提纯及应用项目 |
综合利用和处置固体废物8735t/a,其中包括危险废物HW50废催化剂6000t/a、工业行业含贵金属固体废物135t/a、珠宝首饰行业含贵金属固体废物1600t和废旧电子回收企业贵金属固体废物1000t。 |
2025年 |
5.1亿元 |
罗定市人民政府 |
21 |
云浮光嘉海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绿色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
依托水泥厂现有的1条4500 t/d 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产线协同处置危险废物10万吨/年。 |
2025年 |
1.4298亿元 |
罗定市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