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工信煤发〔2024〕167号
各产煤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炭企业: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推进煤矿数字化智能化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豫政办〔2024〕1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完善全省煤矿智能化项目管理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人员修订了煤矿智能化建设评估办法,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煤矿智能化建设评估办法》予以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4年7月30日
2024-08-09 11:56 来源: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浏览:
豫工信煤发〔2024〕167号
各产煤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炭企业: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推进煤矿数字化智能化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豫政办〔2024〕1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完善全省煤矿智能化项目管理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人员修订了煤矿智能化建设评估办法,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煤矿智能化建设评估办法》予以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