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提高新能源汽车以旧换新补贴

2024-08-12 14:04  来源:郑州市商务局  浏览:  

8月8日,郑州市商务局公告,提高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对按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商消费函〔2024〕75号)要求,报废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新车的个人消费者,补贴标准由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1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7000元,分别提高至2万元和1.5万元。对已提交申请且符合补贴条件的消费者,按照调整后的补贴标准执行。消费者申请补贴,相应报废机动车须在2024年7月24日(含当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原文如下:

关于提高汽车以旧换新标准的公告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关于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的工作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按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商消费函〔2024〕75号)要求,报废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新车的个人消费者,补贴标准由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1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7000元,分别提高至2万元和1.5万元。对已提交申请且符合补贴条件的消费者,按照调整后的补贴标准执行。

二、消费者申请补贴,相应报废机动车须在2024年7月24日(合当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三、消费者申请补贴,银行卡必须为补贴申请人本人名下且为商业银行在境内发行的银联借记卡(I类银行账户),线上填报补贴申请时,须准确填写开户行信息,具体到发卡点(例:XX银行XX支行)。已经上传材料并提报银行卡信息的消费者需到银行升级卡类,账号不能变更。因自身银行卡原因而无法领取补贴的,后果需自行承担。

四、在以旧换新补贴申领过程中,申请人需保证所有按要求提交的资料、所做的陈述和所填写的资料内容等真实有效,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伪造、变造相关材料虚假交易、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等)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对审核中遇到的辨识不清、填写错误等需要退回修改或需要提交其他佐证材料的情况,将会通过短信通知申请人,请注意查收并到小程序内查看退回原因,及时修改材料后再统一上传。

六、提交申请有关要求。请市民参与申报补贴前,通过“汽车以旧换新”程序认真查看“操作指南”及“用户告知书”,确保申报材料合法合规符合国家申报要求。上传材料时,需做到以下几点:1.系统内所有上传图片应涵盖证件中所有信息,证件四角齐全在画面内,确保信息能清晰可辨后以原图形式上传;2.开户行信息应填写为:XX银行XXXX支行(分行、营业部);3.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需上传第一或第五联照片(用于申请补贴资金);4.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上传第一联(发票联),确保材料内两个红章清晰可辨;5.机动车注销证明书需上传红章版本,电子版可使用截图上传;6.机动车登记证书请完整上传第一页和第二页;7.填写报废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间及注销时间时,应与上传的车辆注销证明中信息保持一致;8.填写新车车辆识别号及车辆型号时,应与上传的发票或机动车登记证书中信息保持一致;9.以上材料上传时,需确认具体材料所属辖区,系统会根据所选辖区进行分派审核;10.材料填写完毕后,请务必核实所有填报内容是否与材料纸质信息保持一致,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后再进行上传。

请关注“郑州市商务局官网”,以便于及时获取相关信息,消费者上传过程中遇到问题时欢迎拨打咨询电话0371-9618956、0371-67180381、0371-89897706、0371-89897673。因小程序导致的技术问题可直接咨询商务部技术支持电话:010-67870108。因消费者参与活动热情高涨,申领补贴人数较多,审核工作正在按照材料上传时间开展,材料退回后需在受理阶段重新排队等待,请消费者务必确认申报材料合法合规且信息清晰准确后再进行上传。如审核人员发现材料上传有误,对该材料退回后系统会自动发送短信至申报时填写的手机号码,请已上传材料的消费者耐心等待,感谢您的配合。

特此公告。

附件:郑州市经河南省商务厅资格认定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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