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三重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抢抓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战略机遇期。省能源局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快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储能产业培育发展,将其作为未来产业的一个重要领域,要求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支持。前期在收集资料的基础上,我们分赴16地市开展实地调研,广泛听取地方和企业的意见建议;赴广东、江苏开展调研学习,了解外省在政策出台、产业培育、园区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先后征求了16市能源主管部门意见、两次征求16个相关部门和有关重点能源企业的意见建议,并进行充分吸收采纳。按照省能源局党组会要求,针对以上情况,提出此指导意见。
二、《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主要包括6大部分,共24条。
一是总体要求。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创新驱动、应用带动,培引结合、集聚融合,突出特色、差异发展。提出到2025年,全省新型储能产业营业收入达到2500亿元。到2030年,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竞争力达到全国领先的任务目标。
二是多元发展新型储能产业,对锂离子、钠离子、液流、压缩空气、飞轮和其他前沿储能技术等,提出重点发展方向。
三是健全新型储能创新体系,从高能级创新平台搭建、标准体系建设、创新人才引育三个方面明确政策措施。
四是拓展新型储能应用场景,对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储能发展和“新型储能+”多元融合发展提出支持政策。
五是壮大新型储能产业规模,明确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梯次培育新型储能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强化对外合作交流等政策措施。
六是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要素保障、财政金融支持、科研支持、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机制等方面提出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