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24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印发

2024-08-15 10:55  来源:圳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8月14日印发《深圳市2024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确定2024年度本市碳排放权交易体系配额总量约为3350万吨。年度配额总量由重点排放单位配额和政府储备配额构成,其中重点排放单位配额占比96%、新建项目储备配额占比2%、价格平抑储备配额占比2%。

深圳市2024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碳排放管理若干规定》《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深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有关规定,为科学合理确定2024年度本市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单位(下称“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规范有序开展碳排放配额分配和管理工作,推动本市碳交易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配额总量

根据“十四五”时期深圳市应对气候变化目标、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目标、经济外贸发展趋势、产业发展政策、行业减排潜力、历史配额供需情况等因素,坚持“稳中求进、奖优惩劣、推动转向碳排放双控、服务碳达峰碳中和、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原则,确定2024年度本市碳排放权交易体系配额总量约为3350万吨。

年度配额总量由重点排放单位配额和政府储备配额构成,其中重点排放单位配额占比96%、新建项目储备配额占比2%、价格平抑储备配额占比2%。

二、配额分配

2024年度重点排放单位配额分配采用行业基准强度法、历史产量强度法、历史排放法、历史增加值强度法。

(一)行业基准强度法

对于供电、供水、供气、数据中心行业重点排放单位,配额分配采用行业基准强度法。

1. 供电行业

根据供电行业年度基准碳强度和重点排放单位年度供电量确定年度配额,计算公式为:

年度配额 = 供电行业基准碳强度×年度供电量×重点排放单位供电调控因子

其中,重点排放单位供电调控因子取值根据供电规模、供区面积等因素确定,无量纲。

2. 供水行业

根据供水行业年度基准碳强度和重点排放单位年度供水量确定年度配额,计算公式为:

年度配额 = 供水行业基准碳强度×年度供水量×重点排放单位供水调控因子

其中,重点排放单位供水调控因子取值根据原水调度距离、深度处理规模等因素确定,无量纲。

3. 供气行业

根据供气行业年度基准碳强度和重点排放单位年度天然气(或石油气)处理量确定年度配额,计算公式为:

年度配额 = 供气行业基准碳强度×年度天然气处理量(或石油气)×重点排放单位供气调控因子

其中,重点排放单位供气调控因子取值根据经营业务范围、主要排放设施类型等因素确定,无量纲。

4. 数据中心行业

根据数据中心行业年度基准碳强度和重点排放单位年度IT设备耗电量确定年度配额,计算公式为:

年度配额= 数据中心行业基准碳强度×年度IT设备耗电量

年度IT设备耗电量指数据中心计算处理设备、交换处理设备、存储处理设备等各类电子信息设备的耗电量总和。

其中,2024年度供电、供水、供气、数据中心行业基准碳强度和调控因子设定详见附件1。

(二)历史产量强度法

对于公交、地铁、危险废物处理、固体废物处理、污泥处理、污水处理、港口码头、平板显示、信息化学品及其他专用化学品等主要产品可归为单一类型且产品类型稳定、产量计量完善的行业,重点排放单位配额分配采用历史产量强度法。

1. 公交行业

根据公交重点排放单位营运系统年度目标碳强度、年度载客里程、非营运系统历史碳排放确定年度配额,计算公式为:

年度配额=营运系统年度目标碳强度×年度载客里程×1.07+非营运系统历史碳排放×0.995

非营运系统历史碳排放是指公交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营运系统以外的附属系统(包括办公楼、机修车间及其他车辆等)碳排放量。

2.地铁行业

根据地铁重点排放单位牵引系统年度目标碳强度、年度平均运距、年度平均客运量、辅助系统历史碳排放确定年度配额,计算公式为:

年度配额=牵引系统年度目标碳强度×年度平均运距×年度平均客运量+辅助系统历史碳排放×0.995

辅助系统历史碳排放是指地铁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牵引系统以外的附属系统(包括地铁站点、机修车间等)碳排放量。

3.危险废物处理、固体废物处理、污泥处理、污水处理行业

根据重点排放单位年度目标碳强度、年度处理量确定年度配额,计算公式为:

年度配额 = 年度目标碳强度×年度处理量

年度处理量指年度危险废物处理量、固体废物处理量、污泥处理量、污水处理量。

4.港口码头行业

根据重点排放单位年度目标碳强度、年度吞吐量确定年度配额,计算公式为:

年度配额 = 年度目标碳强度×年度吞吐量

5.平板显示、信息化学品及其他专用化学品行业

根据重点排放单位年度目标碳强度、年度产品产量确定年度配额,计算公式为:

年度配额 = 年度目标碳强度×年度产品产量

年度产品产量指年度面板生产量、化学品生产量。

2024年公交、地铁、危险废物处理、固体废物处理、污泥处理、污水处理、港口码头、平板显示、信息化学品及其他专用化学品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年度目标碳强度的设定方法详见附件2。

(三)历史增加值强度法

制造业及其他行业重点排放单位配额分配采用历史增加值强度法,根据重点排放单位年度目标碳强度、年度增加值确定年度配额,计算公式为:

年度配额=年度目标碳强度×年度增加值

2024年制造业及其他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年度目标碳强度的设定方法详见附件3。

(四)历史排放法

住宿餐饮(宾馆、酒店等)、批发和零售(商超、批发等)、仓储邮政、软件和信息服务等服务行业,以及高校、机关事业单位等重点排放单位配额分配采用历史排放法,计算公式为:

年度配额=重点排放单位历史基准年排放量×年度下降系数 + 新增场所排放量

重点排放单位历史基准年排放量为基准年度算数平均排放量,若2024年度相较于历史基准年发生排放场所或排放边界变化的,采用调整后历史基准年排放量。年度下降系数为0.985。

三、配额发放

考虑国内外近期经济、外贸形势等因素,2024年度重点排放单位配额全部免费发放。

(一)配额预分配

配额预分配对象为既有重点排放单位,根据该单位2024年度预测经济产出(供电量、供水量、天然气处理量、载客里程、增加值等),结合其对应配额分配方法,按照预估配额数量70%的比例发放2024年度预分配配额。

(二)实际配额核定

根据重点排放单位2024年度实际经济产出统计指标(供电量、供水量、天然气处理量、载客里程、增加值等),结合其对应配额分配方法、配额上限约束及履约成本控制机制,核定重点排放单位应发放的年度实际配额数量。当重点排放单位年度实际配额数量与预分配配额数量存在偏差时,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按照“多退少补”原则,对实际核定与预分配配额的差额部分予以收缴或补发。

(三)配额上限约束机制

为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强度和总量“双控”转变,在实际配额核定时建立配额上限约束机制。

对于履约年度二氧化碳排放量10万吨(含)以上的重点碳排放单位,年度免费配额不高于年度实际排放量的120%。对于履约年度二氧化碳排放量10万吨以下的重点碳排放单位,年度免费配额不高于年度实际排放量2万吨。

(四)履约成本控制机制

为降低配额过量短缺对重点排放单位履约成本影响,在实际配额核定时建立履约成本控制机制。

对于履约年度二氧化碳排放量10万吨(含)以上的重点排放单位,年度免费配额不低于年度实际排放量的80%。对于履约年度二氧化碳排放量10万吨以下的重点排放单位,年度免费配额不低于年度实际排放量2万吨。

四、新建项目储备配额分配和发放

重点排放单位新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年排放量达到三千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应当向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发放新建项目储备配额。新建项目储备配额分配和发放方法详见附件4。

五、价格平抑储备配额发放

当深圳碳市场出现配额价格大幅上涨或市场流动配额数量过低的情形时,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释放价格平抑储备配额。价格平抑储备配额发放条件和方式详见附件5。

六、其他说明

(一)按历史排放法分配的重点排放单位暂停运营3个月及以上,原则上只发放重点排放单位运营期间的配额,暂停运营时间的配额经核实后将收回注销。存在上述情况的重点排放单位应在2024年度碳排放报告中进行情况说明。

(二)如新增重点排放单位的基准碳排放筛查年份,与其所处行业目标碳强度计算所使用的历史年份不一致的,原则上取实际筛查年份的加权平均碳强度计算目标碳强度值。

(三)重点排放单位转变为总部经济等情形时,根据其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选择采用历史产量强度法、历史增加值强度法、历史排放法或其组合方法进行配额分配。

(四)配额短缺的重点排放单位可使用2024年度通过市场化手段购买的绿电核减其超额碳排放量,具体核减方案详见附件6。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相关推荐
能源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公开征求意见:推进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发挥储能调节作用

能源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公开征求意见:推进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发挥储能调节作用

9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推进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发挥各类储能在电力系统中的调节作用。同时文件明确,国家鼓励和支持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核能安全利用、氢能开发利用以及储能、节约能源等领域基础性、关键性和前沿性重大技术、装备及相关新材料的研究、开发、示范、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发展。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供电企业、...
甘肃临夏州:重点推动高比例新能源外送改造升级,构网型控制技术升级改造

甘肃临夏州:重点推动高比例新能源外送改造升级,构网型控制技术升级改造

9月10日,临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临夏州财政局发布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指出,提高能源电力设施设备水平。重点推动高比例新能源外送改造升级,构网型控制技术升级改造,大电网稳定性提升改造,配电网设备更新改造,新能源并网友好性能提升改造,新型储能电站改造升级,虚拟电厂设备更新改造以及风电、光伏、煤制油气项目设备更新改造。推动报废汽车、废旧家电精细化拆解,废钢、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
浙江金华婺城区:大唐推动集中光伏、分布式光伏、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

浙江金华婺城区:大唐推动集中光伏、分布式光伏、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

日前,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婺城电网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文件指出,聚焦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围绕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对全区资源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估,确保充分利用光伏、风能等资源的。综合考虑电网的消纳能力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制定科学合理的新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统筹新能源空间布局和开发时序,优化电源和电网建设时序,实现源网协同有序发展。加快推进光伏等新能源开发,加强在公共设施、...
习近平:有序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电力外送通道规划建设!

习近平:有序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电力外送通道规划建设!

  10月12日,习近平主席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上宣布,中国将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加快规划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印发,明确了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的具体目标和实施路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10月中下旬,内蒙古、甘肃、青海、宁夏...
绿证最新政策出炉!光伏、其他风电项目暂不新纳入自愿减排市场!

绿证最新政策出炉!光伏、其他风电项目暂不新纳入自愿减排市场!

  9月11日,国家能源局网站发布《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设立两年过渡期。过渡期内,适用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并网海上风力发电》《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并网光热发电》的项目(以下简称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有关企业,可自主选择核发交易绿证或申请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以下简称CCER);光伏、其他风电...

推荐阅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京ICP备16023390号-2 Copyright © 能源界 服务台:010-63990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