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牟县:加大公共充电场所建设力度,促进新能源车辆更新消费

2024-08-16 10:26  来源:中牟县人民政府  浏览:  

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牟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计划的通知

牟政〔202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牟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4年8月8日

中牟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24〕15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计划(2024—2027年)的通知》(郑政〔2024〕7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战略考量和精神实质,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供给端和消费端双向发力,充分发挥我县区位优势,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先进产能占比、畅通资源循环链条、不断提高国民经济循环质量。

一是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遵循市场规律,抓住企业这个关键主体,鼓励企业适度让利、加强营销、优化供给、创新模式,推动设备和产品更新换代。政府积极发挥作用,抢抓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及中长期制造业再贷款等资金,更多争取省里技改和促消费资金,打好政策组合拳,有力保障更新换代工作。

二是淘汰落后、鼓励先进。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具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和低效工艺,结合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全覆盖、研发活动全覆盖,鼓励企业更新使用先进设备、绿色设备、智能装备,完成行业升级,提升先进产能占比,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三是减排降碳、绿色发展。以节能、减排、降耗为目标,加快完成高耗能机电设备及落后工艺的更新换代工作,提升设备工艺产品的能效水平。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加强城建、环卫、公交等领域设备的新能源升级改造,鼓励消费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等低碳环保产品,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四是回收利用、循环再用。探索搭建“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加快构建“社区回收点、街道中转站、县级分拣中心”三级回收网络,拓展二手商品交易市场。支持企业积极布局回收网络,健全二手商品回收交易体系,推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行业信息化、专业化、自动化。

到2027年,全县工业、农业、建筑、交通运输、教育、文化和旅游、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5%、80%;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8%、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3%,再生金属产能力争达到10万吨,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二、重点任务

围绕制造产业、用能设备等十个重点方向组织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推进工作。

(一)围绕制造产业推进技术改造升级

1.加快重点行业技术改造。深入实施“三化改造”行动,聚焦建材、电力、机械、轻纺、电子、汽车等重点行业,大力推动汽车零部件、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更新和技术改造。开展绿色装备推广、本质安全水平提升等专项行动,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加快淘汰超期服役的落后低效设备、高能耗高排放设备、具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加快推进工业企业低效失效污染防治设施排查整治和设备更新,加强工业企业环保绩效分级培育提升。(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高端制造突破。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数字化服务商突破工业现场多维智能感知、基于人机协作的生产过程优化、装备与生产过程数字孪生、质量在线精密监测、生产过程精益管控、装备故障诊断与预测性维护、复杂环境动态生产计划与调度、生产全流程智能决策、供应链协同优化等生产共性技术,推动关键技术高端化发展。支持食品制造、服装家居、生物医药等产业,加快研发应用高端畅销产品,提升产品竞争力和技术附加值。积极引导装备制造等产业向上下游拓展,实现传统产业高端化延链发展。推进电子信息、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抢滩高精尖技术,提升高能级群链,促进规模化倍增发展。加大共性技术供给,扩大技术改造研发投入规模。引导企业利用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加快研发高端、智能、健康新产品,满足消费升级需求。(县科学技术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智能制造提升。加快工业“智改数转”,强化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鼓励企业开展以“设备换芯、生产换线、机器换人”为核心的智能化改造,大力推动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深度融合。开展“线上+线下”智能制造诊断,到2027年实现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全覆盖。鼓励企业紧扣关键工序智能化、关键岗位机器人替代、生产过程智能控制等环节,开展生产装备数字化升级和信息系统综合集成。支持企业通过精益生产管理、工艺过程控制优化、产线灵活配置设备协同作业,实现智能化生产作业和精细化生产管控,加快建设生产制造智能应用场景,提升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支持企业聚焦智能装备应用开展智能化改造,推动在加工、监测、仓储、配送等环节全面应用智能装备,实现生产数据贯通化、制造柔性化和管理智能化。(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汽车产业转型发展。以中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主战场,聚焦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领域,支持企业加快生产设备的智能化、数字化和低碳化升级改造,助力汽车企业抢滩高精尖技术,加快研发应用高端畅销产品,提升产品竞争力和技术附加值。推动汽车相关企业改建生产线,迭代升级新产品,扩大市场份额、领跑细分赛道。(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委、中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动产品供需对接。加大对县内新能源电池、汽车零部件、智能设备等优势产业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积极拓展外地市场,抢占更多市场份额。开展精准招商,吸引新能源、光伏组件、智能制造等领域知名企业到我县布局生产基地、销售中心和结算中心。组织开展落后设备更新换新、先进设备生产、废旧设备回收三方企业供需对接活动,发挥县企业家商会作用,搭建需求端和供应端对接交流平台,引导企业使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产品设备,进一步激发设备更新市场潜力。(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围绕用能设备推进绿色减排节能

6.实施用能设备节能改造。加快推广能效达到先进水平和节能水平的用能设备,组织重点区域、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节能诊断,分行业分领域开展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对标活动,聚焦锅炉、电机、电力变压器、换热器、制冷、照明、风机、水泵、空压机等主要用能设备,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新建或新增项目主要用能设备能效要达到节能水平。(县发展改革委、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能效标杆引领。工业新建(扩建)年综合能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项目和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要采购使用能效达到先进水平的用能设备。支持制造业企业建设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推动重点用能设备上云上平台。依托中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零碳产业园,积极推进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加快绿色设计平台、绿色关键工艺、绿色供应链三大领域建设,打造一批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示范项目。加快推进风电、光伏、储能等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县发展改革委、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围绕建筑市政推进民生福祉提升

8.建筑施工设备更新和存量建筑物节能改造。加强对施工现场设备的检查管理,防止施工设备违反强制性更新标准的情况发生。到2027年,全县建筑企业逐年分批次完成超过10年以上、高污染、能耗高、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挖掘、起重、装载、混凝土搅拌、升降机、推土机等设备(车辆)的淘汰更新。推动智能建造骨干企业引进工作。对超出设备使用寿命、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维修价值、能效低、发生过重大事故、主要部件严重受损的热泵机组、冷水机组、散热器、风机盘管、外门窗、幕墙、外墙(屋顶)保温、照明设备等进行强制性更新。鼓励更新购置空气源热泵机组、太阳能热水器等可再生能源供冷、供热及生活热水设备。(县住建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机关事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9.住宅电梯加装改造。对投入使用时间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隐患突出、群众更新意愿强烈的住宅电梯,结合隐患排查或安全风险评估情况进行更新,更新后须满足经济适用、安全耐久、运行平稳、绿色环保和通信畅通等要求。结合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适应老龄化需要,坚持政府引导、业主自愿、属地管理、规范安全的原则,综合考虑居民意愿、住宅结构条件、使用功能、安全经济等因素,统筹安排、稳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施工不能对原结构安全产生不利影响。加强新增设井道、疏散通道等相关构筑物的审批和验收,电梯加装前应落实好使用管理、安全维护等责任主体。鼓励采取平层入户方式加装电梯,实现无障碍通行。每年在市级分配任务基础上,积极推进既有住宅电梯加装工作。(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以供气、供水、供热、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等为重点,对老旧市政基础设施及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推动普通公路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更新。针对超设计年限运行、材质落后、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定、建(构)筑物占压、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等“带病运行”的管道设施,结合城区老旧管网改造、城市更新等专项行动进行更新改造,更新排水泵车、管道三维量化机器人、水泵、泵站双回路电源,更新、增加泵站物联网云监控系统,建设下穿铁路涵洞物联网感知设备、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提升管网漏损治理和防涝能力。对存在影响水质、老旧破损、国家明令淘汰、能耗高、运行效率低等问题的自来水厂及居民小区加压调蓄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持续推动老旧环卫车辆、中转压缩设备、城市公厕、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更新改造。(县城管局、县发展改革委、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监控监测设备升级改造。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推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设施建设和联网应用,提高视频监控点位覆盖率、在线率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水平。实施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更新迭代,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现代化建设。(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围绕交通运输推进绿色低碳出行

12.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公共交通、环境卫生、邮政快递、城市物流等领域的应用,推进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加快淘汰县内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到2025年,除应急车辆外,全县公交车、巡游出租车以及主城区建成区的渣土运输车、水泥罐车、物流车、邮政用车、环卫用车、网约出租车基本使用新能源汽车;重型载货车辆、工程车辆绿色替代率达到50%以上。对全县使用10年以上且车辆状况较差的老旧一般公务用车(含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分批次统一实施更新淘汰,新购置车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置标准和要求,积极采购新能源汽车。到2027年,累计更换公务用车(含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0辆。(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机关事务中心、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围绕农业农村推进农机装备更新

13.加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支持力度,加快推进耗能高、污染重、作业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淘汰,到2027年累计淘汰12台(套)以上。加快畜牧水产设施农业机具、智能农机装备的推广应用,到2027年该类农机装备更新率达到10%以上。加快建设平战结合的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鼓励和引导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购置履带式拖拉机、履带式收割机、烘干设备等应急机具,到2027年新建或改建区域农机服务中心3个。推动新型农机及智慧化系统,实施“互联网+农机作业”,提升农机装备“耕、种、管、收”全程作业质量与作业效率。(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六)围绕文化旅游推进幻乐之城建设

14.推进文旅设施及配套业态提档升级。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和特种设备检测标准,淘汰更新质能不达标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推进等级旅游景区、星级酒店、度假区、文化馆、旅游演艺场所、博物馆、重点游乐园(场)等文化旅游场所运营设备设施更新换代和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改造,推动人工智能、增强现实、非接触式基础设施等技术场景应用,打造智慧旅游新体验。推进物联网感知设施建设,加强对旅游资源、设施设备和相关人力资源的实时监测与管理。推进酒店、民宿品质改造和服务提升,推行智能化住宿体验;实施美食街区、特色餐饮品牌升级改造,提升主要景区周边吃住品质,为游客提供好“吃住行游购娱”全要素一体化服务。支持体育健身设施设备更新,助力全民健身运动。(县文广旅体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中牟县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围绕教育医疗推进设备水平升级

15.推进教育科研设备升级。按照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对食堂、宿舍等在内的校内生活设施,各学科、心理等相关实验室和实验仪器在内的功能室设备,图书管理系统、自助借还机、电子阅读设备在内的图书馆设备,智能黑板、智能交互平板在内的教学、教辅设备进行更新换代,提升数字化水平,促进学校物理空间与网络空间一体化建设,推广在线教育、远程教育和混合式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鼓励有条件的驻县高职和中职院校以及县属2所职业学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实训设备。(县教育局负责)

16.推进医疗康养设备升级。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和信息化设施设备迭代升级,淘汰已达使用年限、功能不全、性能落后、影响安全的医用设备。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腔镜、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改善病房空间,增强安全保障能力,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县卫健委负责)

(八)围绕社会消费推进商品以旧换新

17.推动汽车以旧换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巡展活动,鼓励汽车企业推出以旧换新、购新能源车送充电桩等活动。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要求,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引导车主综合油耗、故障率、维修成本、车辆残值以及更新补贴等情况,自主淘汰符合引导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加大公共充电场所建设力度,促进新能源车辆更新消费。(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推动家电以旧换新。开展空调、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电脑等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给予换购绿色新家电的消费者一定优惠。鼓励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让利消费者。鼓励家电销售企业创新家电产品消费新场景。鼓励商家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引导商家积极开展无理由退换货服务承诺。(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推动家装厨卫以旧换新。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实施厨卫换新惠民工程,对烟机、灶具、热水器、净水机、洗碗机等厨卫电器,洗地机、扫地机器人、空气净化器等智能家居产品进行换新补贴。鼓励家居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旧房装修等促销活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小区在场地使用上给予支持。持续推进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现愿改尽改。支持老年人家庭安装视频照护系统,配置血氧仪、血压计、血糖仪等家用健康监测设备。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鼓励企业充分利用虚拟现实技术、直播等方式,开展线上样板间展示、宣传等营销活动。(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通过系统治理,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各环节安全水平。大力推进充电设施建设、蓄电池以旧换新等工作,在加强安全监管同时更好满足群众生活需求。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鼓励电动自行车销售商采取旧车折价回购并出售合规新车的方式,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加大非标电动自行车管理力度,到2027年,全面淘汰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围绕资源回收推进流通网络构建

21.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推动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构建“交投点-中转站-绿色分拣中心”三级回收分拣体系,力争引进再生资源龙头企业,提高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完善公共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渠道,推动行政事业单位报废物资统一回收。加快“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发展,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上门回收废旧消费品。支持回收企业推动回收服务进街道、进社区,鼓励通过“线上预约、线下回收”等方式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在不具备条件设置固定回收网点的区域推广“以车代库”等回收模式。支持废旧产品设备线上交易平台发展。(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城管局、县发展改革委、县机关事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2.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将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建设纳入商业网点规划,通过改造升级现有二手商品交易市场,规范二手商品的现代化交易。推动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支持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销售企业开展二手产品鉴定、翻新维修和销售业务。(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围绕再生利用推进循环链条建设

23.加快发展再制造产业。鼓励对具备条件的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机床、文化办公设施等传统设备再制造,探索在风电光伏等新兴领域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提升再制造加工水平。加快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鼓励中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集中规范的再制造基地,推动汽车再制造产业集群发展。(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委、县科学技术局、中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4.推动报废汽车和废旧动力电池高水平再生利用。以中牟县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汽车及零部件)为重点,鼓励中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加强与报废汽车拆解企业沟通对接,做好报废汽车拆解项目储备工作;鼓励引进符合产业政策支持的报废汽车拆解企业,推动报废汽车拆解及零部件再制造利用和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集聚发展。鼓励中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牟县现代服务业开发区根据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需要,因地制宜发展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县发展改革委、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生态环境局、中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中牟县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我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推进机制,实行例会制度,根据计划执行情况适时组织计划内容调整。县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央地、省市、政企、上下游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领域深化市场需求预测,细化工作举措,加强跟踪分析,制定具体方案和配套政策,加强各自领域政策解读,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各乡镇(街道)、万洪路区域发展中心,各园区管委会要做好政策解读宣传,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二)加强标准引领。以标准化手段助力经济发展、优化城市治理、提升城市品质。进一步落实及推广应用节能降碳、环保、安全、健康、循环利用等国家标准。加快标准更新迭代,引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鼓励引导企业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对标国际先进标准,提升重点领域产品技术标准,围绕全县重点优势产业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培育指导我县优势企业,积极争取获评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委、县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财税支持。高质量谋划储备一批设备更新、循环利用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落实中央财政与地方政府联动支持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机制,用好中央财政安排的专项补助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以旧换新;争取中央财政安排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支持家电等领域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争取中央财政安排的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用足用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落实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数字化智能化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落实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及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优化税收征管标准和方式。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委、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金融保障。常态化开展政银企对接和融资推介活动,综合运用银行贷款贴息、保险增信补贴、融资租赁补贴与贷款风险补偿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工业、教育、科技、医疗健康等重点领域设备更新的支持,鼓励各级投融资公司积极担保承接设备更新项目。引导银行机构增加绿色信贷,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和农业机械更新的支持力度。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依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要素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将技术改造项目列入各地优先工业用地保障范围,开辟节能审查、环境评价绿色通道。鼓励实施“零增地”技术改造,对不新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统筹区域内社会源废弃物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完善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在用地规划中划定一定比例专门用于保障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县发展改革委、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创新支撑。加大技术创新平台培育力度,探索多方式引导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投入基础研究,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和资源循环再生利用等领域的产业基础、重大技术装备“卡脖子”难题,开展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加快攻克产业技术难题。围绕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等优势产业,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推动产业科技互促双强。(县科学技术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优化行动环境。通过中牟发布、万人助万企等线上线下多个渠道,组织大力度、多途径、立体式的政策宣传解读,提高企业和居民知晓率和参与度。结合“一把手”走流程等活动,组织审批服务部门“一把手”深入基层,检查行动推进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利于行动推进的行为。加强行动过程中的诚信监督,营造行动的诚信氛围。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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