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国电电力宁夏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存量项目储能租赁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项目招标人为国电电力宁夏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国电电力宁夏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装机容量总计784MW,按照宁夏自治区发改委要求新能源项目需配备配置10%、连续储能时长2小时以上的储能设施,需租赁储能电站容量78.4MW/156.8MWh;储能电站应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要求在宁夏境内建设;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MW/2MWh及以上储能设备租赁的合同业绩1份。
国电电力宁夏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存量项目储能租赁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宁夏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存量项目储能租赁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08302,招标人为国电电力宁夏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电电力宁夏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电电力宁夏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需配套78.4MW/156.8MWh储能,用以满足政府及电网公司对于存量新能源项目储能的配置要求。
2.1.2招标范围:国电电力宁夏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装机容量总计784MW,按照宁夏自治区发改委要求新能源项目需配备配置10%、连续储能时长2小时以上的储能设施,需租赁储能电站容量78.4MW/156.8MWh;储能电站应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要求在宁夏境内建设;
2.1.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1.4质量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可租赁78.4MW/156.8MWh储能容量承诺函,确保投标人可租容量满足招标人需求。
2.1.5投标人提供的储能电站项目在投标截止日前投运且具备容量配额条件。
2.1.6本次拟配额78.4MW/156.8MWh储能容量,该储能电站的建设及运维等均由投标人负责。投标方的储能项目容量期间,包括不限于运行维护、安全生产等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投标方承担,与招标人无关。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MW/2MWh及以上储能设备租赁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