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答复关于支持青海零碳产业园区绿电供应工作的提案。
文件提到,目前,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探索组织源荷侧开展绿电交易,通过优化电网调度,增加清洁能源市场化供给量置换外购电、火电,提高绿电供应比例,满足包括青海零碳产业园区在内的市场主体绿电用能需求。后续,我委将加快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持续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电力系统,着力破解电力供给结构矛盾,增强电网电力电量自平衡能力,努力实现青海零碳产业园区全绿电供应。
原文如下:
关于支持青海零碳产业园区绿电供应工作的提案——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182号提案答复的函
桑文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青海零碳产业园区绿电供应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设青海零碳产业园区是我省积极稳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青海实践,是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重要载体,是切实将青海清洁能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的现实路径。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对我省需支持事项有关情况的复函中明确,支持我省结合清洁能源资源禀赋和负荷特点,探索建设零碳产业园区,实现风光新能源就地消纳,率先实现“碳中和”,并鼓励我省在清洁能源发展方面先行先试,加快创新体制机制。
根据青海零碳产业园区筹建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海零碳产业园区建设十大行动方案的通知》(青零碳园筹建办〔2023〕1号)分工,我委从体制机制创新、规划提升引领、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链企业招商、能源龙头引领、东西部产业协作、营商环境优化等专项行动方面给予园区建设发展支持。2024年,我委又计划下达2亿元省级预算内奖补资金,专项用于园区基础设施续建类项目建设。
关于您提出“支持青海零碳产业园区全绿电供应”,2023年我委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进行衔接汇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表示,支持我省零碳产业园区全绿电供应,但不得以绿电交易名义组织开展以变相降价为目的的专场交易。由于我省“日盈夜缺、夏丰冬枯”电力供给结构矛盾,高价外购电、火电占比较高,向零碳产业园区100%供应低价绿电,有违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维护各类市场主体用电价格公平的要求,落实难度极大。2024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发改能源〔2024〕1123号),文件明确“为满足电力用户绿色电力购买需求,各地要积极推动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指导经营主体积极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目前,我委正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探索组织源荷侧开展绿电交易,通过优化电网调度,增加清洁能源市场化供给量置换外购电、火电,提高绿电供应比例,满足包括青海零碳产业园区在内的市场主体绿电用能需求。后续,我委将加快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持续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电力系统,着力破解电力供给结构矛盾,增强电网电力电量自平衡能力,努力实现青海零碳产业园区全绿电供应。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