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完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加强绿电、绿证、碳市场等市场化机制的政策协同。
当前,我国绿证和碳市场相对独立,管理方式与交易模式不同,产品之间也缺乏有效衔接,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绿电环境价值的体现以及碳减排的市场激励作用。在业内看来,加快推动绿电、绿证与碳市场协同发展对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意义重大。
市场相对独立
绿证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也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2017年7月,我国正式开展绿证认购工作。2021年9月,随着启动绿色电力交易试点,绿证逐渐形成规模化市场,相关交易机制不断完善。
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绿证交易启动以来累计成交量已突破1亿张。今年上半年,全国绿证市场交易绿证1.6亿个,同比增长6倍。
博众智合能源转型中国电力项目主任尹明告诉《中国能源报》记者:“绿证交易包括‘证电合一’和‘证电分离’两种模式。前者是指‘证电合一’的绿电交易模式,后者是指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参与电能量市场交易的同时,单独参与绿证交易并同步出售项目结算电量对应的绿证,交易范围不受地理空间范围限制。”
“我国碳市场包括强制性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自愿性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二者各有侧重、独立运行,又互为补充,通过配额清缴抵销机制相互衔接。”尹明表示,未来将加快推进全国碳市场各项建设工作,将钢铁、水泥、铝冶炼等重点排放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持续强化数据质量管理,逐步推行配额有偿分配,充分发挥碳市场推动低成本温室气体减排功能。
全球气候变化智库阿德尔菲咨询公司高级经理陈志斌告诉《中国能源报》记者:“中国的绿证和碳市场目前都处在建设初期,还需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目前两个市场的运行相互独立,目标也并不完全一致。绿证证明了电力的绿色属性,鼓励市场多消费,但全国碳市场的目标是强制企业减排。”
协同发展仍存堵点
当前,随着“双碳”目标持续推进以及电力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绿证与碳市场如何协同发展,变得越来越重要。
尹明指出,两个市场加强协同和机制衔接意义重大。“一是有助于加快我国电源结构的低碳转型,二是有助于提升全社会绿色能源消费水平,三是有助于降低全社会降碳减排履约成本,四是有助于提高我国出口商品绿色认可度。”
在陈志斌看来,协调的关键在于我国碳市场的制度设计。“我国碳市场覆盖了间接排放,例如试点的工业企业,在计算碳排放时,外购电力的间接排放要算进去。而欧盟碳市场不覆盖间接排放,因为电厂可通过电价把碳排放成本传导到下游,碳市场不需额外再管来自外购电力的间接排放。但对我国来说,该路径还行不通,因为发电企业并不能直接将碳的成本往下传导。这就存在一个什么是绿电,用户如何证明使用的是绿电的问题,也就引出绿证和碳市场之间能否互认的问题。”
在多位受访者看来,目前我国绿证与碳市场的协同确实存在堵点。
“对于‘证电合一’模式的绿电交易,一是纳入主体协同不够,全国碳市场目前仅有发电行业被纳入,很多对绿电有需求的高载能行业并未被纳入,造成电—碳机制耦合度不高,降低了绿证与碳市场机制之间的协同能力;二是核算方法协同不够。全国碳市场整体缺少对购买绿电企业的碳排放量核算方法的明确规定,会导致此类企业重复支付环境成本。”尹明指出,“三是数据信息连通不够。绿证市场与碳市场分属不同政府部门管理,相关数据和信息管理规定不同,产生了‘行政壁垒’,给不良企业创造了不法谋利的机会,影响了我国环境权益管理的国际认可度;四是市场融合协同不够。电力间接碳排放与‘证电合一’模式的绿证交易紧密相关,但目前该部分还没有被纳入全国碳市场,影响了绿色电能环境价值充分发挥以及电碳市场长远健康发展。”
对于“证电分离”模式的绿证市场,由于交易不受电网架构和地理范围限制,不与电量实物交易相关联,因此尹明认为,这可能导致较大的环境价值被重复计算。此外,绿证交易与碳市场分属不同管理部门、缺少相关核算方法,所以绿证尚无法直接用于计算碳排放量。
形成合力推动减排
接下来如何进一步加强绿证与碳市场协同发展?又该如何协同发展?
在陈志斌看来,首先要明确两个市场的具体政策目标和对于市场里不同角色的要求是什么,之后再厘清目前不同的交易手段、市场设计会不会有冲突以及怎么去解决。“这才是最核心的,而不是简单要求碳市场多购买绿证。”
陈志斌认为,绿证与碳市场协同有多种方式。“如果接下来碳市场扩容后,间接排放被纳入,那绿电绿证能不能用,怎么用,怎么做好机制设计促进企业减排,这是一种方式;如果碳市场不纳入间接排放,电力企业能不能把这个成本通过绿电合同的方式转嫁给下游,电力市场需要创造怎样的机制和交易产品,才能够实现价格传导,这也是一种协同。无论如何,核心是要最大化发挥各自的作用,形成一种协同合力推动减排。”
尹明表示,首先要以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向为契机,形成电碳市场协同发展顶层政策体系。加强负责绿电绿证市场与碳市场的不同部门之间的协同,形成共同引导市场主体向绿色生产转向,促进煤电项目、可再生发电项目和用能企业等共同分享绿色发展红利。其次,要加快碳市场扩容步伐,促进电碳市场的有效融合。加快重点排放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这些企业电力间接碳排放与用电量和用电结构紧密相关,提高了电碳市场耦合程度,将极大提升我国绿电绿证市场活跃度,增加绿证需求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发展。“第三,要提高绿电绿证市场与碳市场数据质量管理,加强两类数据互通互用。以绿证和CCER两类交易市场的数据信息互通起步,将绿证作为CCER项目发电量、减排量核证唯一凭证,通过技术和法规等手段确保绿证承担上述功能的唯一性、溯源性。后续再推进电力市场、绿电市场与碳市场数据信息系统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