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安徽六安市发改委对李渠成委员、梁植年委员、民进六安市委提出的《利用我市工矿企业厂房的空置屋顶,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应用》、《关于促进分布式光伏健康发展的建议》、《关于“整县推进”背景下科学开发我市分布式光伏资源,加快推进“双碳”目标的建议》做出答复。
其中提到,督促电网企业结合新能源发展需要,优化电网改造,及时安排配套工程建设,2023年新投220千伏蕴山变、扩建220千伏古碑变2#主变,增强主网结构,不断提升源网匹配能力。组织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及新能源消纳专题分析,测算辖区内变电站、线路、台区可接入容量、各区域消纳能力,明确分布式光伏开发红、黄、绿色区域,每季度末通过电网企业门户网站、营业厅等渠道向社会公布,确保分布式光伏规范有序发展。
并且,督促县区与属地供电企业建立对接机制,共同加强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加强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运行情况监测分析,及时开展涉网检查
原文如下:
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A039号委员提案答复的函
李渠成委员、梁植年委员、民进六安市委:
您们提出的《利用我市工矿企业厂房的空置屋顶,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应用》(B043号)《关于促进分布式光伏健康发展的建议》(B212号)《关于“整县推进”背景下科学开发我市分布式光伏资源,加快推进“双碳”目标的建议》(B272号)收悉,由我委主办,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供电公司协办。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是国家“双碳”战略部署实施的重要支撑力量,一直以来,我市积极围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战略,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开发,全市分布式光伏开发有序推进。截止到2024年6月,全市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超300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装机130万千瓦。主要做法有:
一是坚持政策引领。认真研究促进户用光伏规范发展,会同市自然资源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户用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户用光伏项目开发实行属地备案。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分布式光伏规范有序发展的通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分布式光伏规范管理的通知》,规范分布式光伏备案管理,加强分布式光伏项目运行监督。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高质量推进金寨县屋顶分布式开发整县推进试点,超额完成下达的装机任务。
二是提升消纳能力。督促电网企业结合新能源发展需要,优化电网改造,及时安排配套工程建设,2023年新投220千伏蕴山变、扩建220千伏古碑变2#主变,增强主网结构,不断提升源网匹配能力。组织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及新能源消纳专题分析,测算辖区内变电站、线路、台区可接入容量、各区域消纳能力,明确分布式光伏开发红、黄、绿色区域,每季度末通过电网企业门户网站、营业厅等渠道向社会公布,确保分布式光伏规范有序发展。
三是持续强化监管。督促县区与属地供电企业建立对接机制,共同加强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加强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运行情况监测分析,及时开展涉网检查,重点检查有无保护装置和保护装置是否投运、是否私自调整逆变器参数、电能质量是否合格、涉网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同时加强与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城管执法、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工作衔接,依法依规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发展。
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持续跟踪新能源发展态势,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稳步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加强配套电网规划和建设,积极构建六安特色新型电力系统,确保全市分布式光伏健康、安全发展。
回答未尽事项,请及时沟通。感谢您们对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的关注和支持!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