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现《巴黎协定》制定的将全球变暖限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1.5℃的宏伟目标,需要采取大量缓解措施。因此,有必要了解实现该目标可能带来的经济效益,以便决定是否应该实现,或者如何实现该目标。
此次,美国斯坦福大学马歇尔•伯克与诺亚•迪芬巴夫的研究团队,将历史数据与各国气候及社会经济预测值结合起来,评估未来不同的气候变暖程度可能产生的损失。根据他们的估计,到本世纪末,将气候变暖幅度限制在1.5℃,有75%的可能性减少经济损失,有60%的可能性在全球范围内产生逾20万亿美元的经济效益,71%的国家——包括世界前三大经济体(美国、中国和日本)以及全球90%的人口,有极大可能性会受到较小的经济损失,较贫穷的国家则受益最大。
研究团队提醒,他们的方法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如极端骤变事件,包括海平面大幅度上升,或者经济增速影响气候变暖的后果等。尽管如此,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与美国全国经济研究所科学家认为,该研究依然意味着,将全球变暖限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1.5℃有望减少经济损失,而如果不能将其限制在2℃,则极有可能显著增加经济损失,损失规模或达全球经济产出的1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