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为全面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光伏的开发试点工作,《通知》规定,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40%;工商业厂房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30%;农村居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20%。同时鼓励各地方政府利用财政补贴等措施对试点工作进行支持,积极开发分布式发电的市场化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