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交易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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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指导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修订印发《南方区域跨区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

国家能源局指导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修订印发《南方区域跨区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电力市场建设,进一步指导和规范跨区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依据《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0〕889号)等有关要求,近日,国家能源局指导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修订印发了《南方区域跨区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01-11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等19家行业协会联合倡议积极参与绿色电力交易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等19家行业协会联合倡议积极参与绿色电力交易

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部署,心怀“国之大者”,充分履行市场主体的社会责任,积极引导行业企业参与绿色电力交易,增加绿色电力消费,深入挖掘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为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10-27
我国绿色电力交易试点正式启动——绿电消费有了“中国方案”

我国绿色电力交易试点正式启动——绿电消费有了“中国方案”

9月7日,来自17个省份的259家市场主体,以线上线下方式完成了79.35亿千瓦时绿色电力交易,这是当天我国绿色电力交易试点正式启动后的首次交易。
09-10
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启动会在北京召开

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启动会在北京召开

9月7日,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启动会在北京召开。其中,浙江省共有32家风光发电企业与30家电力用户合计成交50笔交易,成交电量3.0075亿千瓦时,用户侧自愿在目录电价基础上平均加价0.01元/千瓦时购买绿色电力。
09-09
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推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访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

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推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访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复函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推动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为什么要推出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绿色电力交易如何组织实施?记者专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09-07
国家能源局开展跨省跨区电力交易与市场秩序专项监管持续规范市场交易秩序

国家能源局开展跨省跨区电力交易与市场秩序专项监管持续规范市场交易秩序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配套文件有关要求,加强电力市场行为监管,维护电力市场交易秩序,促进和规范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了对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总部层级以及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的专项监管。此次监管重点围绕跨省跨区电能交易组织和执行、输电通道调度运行和清洁能源消纳、市场运营机构履行主体责任、电能交易合同签订和调整、电费结算、市场交易信息披露和报送等6个方面工作。
07-01
四川省在国家电网经营区内率先全面完成电力交易机构股份制改造“两步走”工作

四川省在国家电网经营区内率先全面完成电力交易机构股份制改造“两步走”工作

28日上午,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完成30%股权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的签署。这标志着,四川省在国家电网经营区内率先全面完成电力交易机构股份制改造“两步走”工作,实现“电网企业持股降低至50%以下”的电改目标。
02-01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发布首份《可再生能源电力超额消纳量交易规则(实行)》的通知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发布首份《可再生能源电力超额消纳量交易规则(实行)》的通知

近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发布首份《可再生能源电力超额消纳量交易规则(实行)》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超额消纳量交易是指承担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市场主体为完成消纳量要求,向超额完成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的市场主体购买其超额消纳量的交易。
01-28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增资协议签署完成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增资协议签署完成

2020年12月29日,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召开2020年第三次股东会暨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增资协议,形成了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01-05
如何通过创新电力交易机制,促进新兴产业发展?

如何通过创新电力交易机制,促进新兴产业发展?

据了解,电力市场分为现货市场和中长期市场,电力现货市场主要开展日前、日内和实时电量交易,能在发用电实时平衡、发现价格信号、帮助清洁能源消纳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电力中长期市场主要开展年、月和多日的电量交易以规避风险、稳定供应。电力现货市场可真实反映电力商品在时间和空间的供需,为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提供价格风向标,促进电力资源的高效、优化配置,提供投资量化分析的决策依据。
12-14
新马泰老四国 探讨跨境电力交易加强能源合作

新马泰老四国 探讨跨境电力交易加强能源合作

新加坡、老挝、泰国,以及马来西亚将探讨跨境电力交易的技术和商业可行性,东盟成员国未来也能利用境外可再生能源。
11-22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征求《广东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和《广东省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征求《广东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和《广东省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省级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0〕18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各省级行政区域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通知》(发改能源〔2020〕767号)等要求,为做好我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分解落实工作,我局组织广东电网公司、广东电力交易中心研究编制了《广东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
11-20
吉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0年氢能展业与风电企业直接交易的通知

吉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0年氢能展业与风电企业直接交易的通知

日前吉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氢能产业与风电企业直接交易的通知,11月11日进行申报。详情如下:
11-11
加强主体入市  促进电力交易

加强主体入市 促进电力交易

最近,依照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能源监管办2021年电力市场交易的有关通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度电力用户及售电公司入市相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用电成本,促进疫情期间产业发展,标志着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在国内率先启动2021年电力交易市场主体入市工作。
11-09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跨省跨区电力交易与市场秩序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跨省跨区电力交易与市场秩序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跨省跨区电力交易与市场秩序监管,推动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规范开展,促进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优化配置,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0年能源监管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国能发监管〔2020〕26号),决定从2020年7月至12月开展跨省跨区电力交易与市场秩序专项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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