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配套文件有关要求,加强电力市场行为监管,维护电力市场交易秩序,促进和规范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了对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总部层级以及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的专项监管。此次监管重点围绕跨省跨区电能交易组织和执行、输电通道调度运行和清洁能源消纳、市场运营机构履行主体责任、电能交易合同签订和调整、电费结算、市场交易信息披露和报送等6个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