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煤企效益下降,给安全生产带来诸多不利影响,日前,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上,安徽省立足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实际,强调必须坚持 “四个不变”,持续推进煤矿安全生产。一是坚持事故责任追究力度不变。推动煤矿矿长、党委书记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否则依据《安全生产法》规定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对其给予撤职处分。二是坚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不变。严格执行安徽省煤矿安全供用电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办法和煤矿防治水和水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推动煤矿加强瓦斯、水害治理和供电管理。三是坚持落实煤矿安全专家会诊成果运用不变。各煤矿企业要对照安徽省煤矿安全专家会诊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把专家会诊意见纳入“十三五”规划,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同时,结合化解过剩产能,根据瓦斯、水害、冲击地压、地温等灾害治理情况,每2年划定停止开采区和暂缓开采区。四是坚持“一优三减”工作不变。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的要求,进一步优化生产布局,简化生产系统,减少采掘工作面数量,特别是单班下井超过1000人的矿井,要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积极整改,实现减人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