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会后,重庆煤监局市煤管局积极行动,根据会议精神,迅速部署当前煤矿安全重点工作。
一是认真抓好“两节一期”安全防控工作。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认真抓好“五一节”、“端午节”及汛期煤矿安全事故防控工作,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人社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善煤炭生产经营秩序的通知》(发改运行〔2016〕593号)规定,按照全年作业时间不超过276个工作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周日原则上不安排生产的要求,科学调整生产计划和作业安排,并严格执行;严格执行总局《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办综〔2016〕16号)、重庆煤监局(市煤管局)《关于做好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渝煤监调传真〔2016〕第6号),认真做好防汛抗洪各项工作,避免、防范和应对洪涝灾害引发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
二是认真做好“两实一快”关闭退出工作。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认真做好2015年煤矿关闭退出“收官”工作落实、2016年煤矿关闭退出计划名单核实和2016年煤矿关闭退出工作进度目标任务加快等工作。对2016年计划关闭或已经公告的关闭矿井要立即启动关闭程序,要督促拟关闭矿井制定确保回撤期间通风、安全的具体措施,要加大节假日、休息日暗查暗访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拟关闭矿井回撤期间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止拟关闭矿井发生安全事故。
三是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推进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督促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认真贯彻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坚持以区域措施为主,局部措施补充原则,认真开展抽采达标评判及瓦斯基本参数考察、测定等工作。要加强停工停产矿井安全监管监察,切实贯彻“一线工作法”,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分兵把守、严防死盯,坚决杜绝和有效防范煤矿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有关区县要加大对辖区内国有煤矿的安全监管力度,把国有煤矿的监管列入监管计划,强化暗查暗访和巡查,严防国有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