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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甘肃省关闭退出30处小煤矿

2016-04-27  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 甘肃省 

甘肃省政府近日发布《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全省关闭淘汰小煤矿名单的公告》,2015年甘肃省关闭退出30处小煤矿。

公告显示,30处小煤矿分布于兰州市(2处),金昌市(3处),张掖市(12处),武威市(4处),白银市(8处),甘南州(1处)。

甘肃省政府要求各有关市州、县区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以上煤矿关闭到位。

甘肃省政府之前公布的《甘肃省工业领域去产能去库存降成本实施方案》中透露,截至2015年底,甘肃省共有各类煤矿154处,年生产能力6560万吨。其中,120万吨以上的煤矿22处,30—120万吨的煤矿38处,30万吨以下的煤矿94处。

因此《方案》决定从2016年开始,用3-5年时间,退出产能1000万吨,市场供需实现基本平衡,产业结构得到持续优化,转型升级取得实质进展。

并且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确需新建的,一律实行减量置换。

小煤矿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煤矿要逐步关闭退出,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的意见》(甘政发〔2014〕70号),加快推进小煤矿逐步关闭退出。国家确定的13类落后小煤矿以及开采范围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重叠的煤矿,尽快依法关闭退出。

产能小于30万吨/年且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煤矿,产能15万吨/年及以下且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煤矿,以及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工艺且无法实施技术改造的煤矿,要在1-3年内逐步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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