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近日发布公告,要求各产煤市(州)安全监管局,各煤监分局及各煤矿企业要按照《公告》重新确定的生产能力,合理制定月度生产计划,主动减量化生产,杜绝超能力生产,落实好节假日停产和安全保障措施。
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对全省所有生产矿井,按照276个工作日重新确定了生产能力,即直接将原通过核定的合规产能乘以0.84(276除以330)的系数后取整,作为新确定的合规生产能力,并进行了生产能力公告。从5月1日开始,全省所有生产煤矿必须严格按照《公告》重新确定的生产能力制定新的作业制度、月度计划。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周日原则上不得安排生产,要充分保证职工节假日正常休假休息。煤矿企业可在276个工作日总量内实行适度弹性工作日制度,但必须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具体生产、放假日期、生产和检修计划及安全保障措施。
按照要求,各产煤市(州)、县(市、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监分局、省煤炭产业集团公司、省古叙煤田开发公司要制定具体监督检查方案,按“四不两直”要求对辖区内或所属煤矿进行暗查暗访和监督检查,对于超能力组织生产的,一律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并列入“四川省安全生产黑名单”,实施重点监管监察;对违反规定在法定节假日、周日组织生产而未按规定备案的,予以约谈和通报。省局将组织对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暗访抽查,对贯彻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