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煤矿防治水基础工作,督促煤矿企业完善防治水制度,健全防治水机构,配足防治水专业人员与装备;完善矿井水文动态观测和水害预警系统,及时修改完善各类放水图件。 二是强化水害隐患排查治理。督促煤矿企业组织开展水害预测预报和全方位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隐患排查闭环管理和“五定”措施,整改煤矿安全专家会诊提出的问题。 三是强化重大水害防治工程及管理。坚持疏水降压和地面定向顺层钻孔区域超前治理底板灰岩水害;做好水文地质补勘、水害治理等防治水工程设计、开采评价和审批管理;严格各类防治水工程现场管理、监督检查和过程管控工作。 四是强化从业人员防治水知识培训。加强从业人员学习贯彻国家、总局及有关煤矿防治水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培训,提高人员防治水专业知识水平。 五是强化防汛工作。重点强化煤矿企业自查自纠、防汛准备、防汛工作制度和措施落实、防汛设施设备完善可靠以及应急值守工作,确保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