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4月底,全区煤矿发生死亡事故3起,死亡3人;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今年前4个月现场监察1450人次,监察煤矿316个,监察覆盖率54.3%;查处各类隐患953项,整改率96%;实施经济处罚871.69万元,94.7%为监察罚款。 目前全国已进入汛期,随着气温上升,诱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因素增加。内蒙古煤监局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分析形势,明确工作重点,扎实做好煤矿安全监察各项工作。一要继续严格三项监察,严厉查处事故;二要认真贯彻落实杨焕宁局长在4月23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6号)要求,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和汛期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三要强化依法治安,深入开展好“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做好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相关工作;四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打造过硬煤监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