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经济网报道,山西省煤炭工业厅15日发布消息称,为深刻汲取“3·23”同煤集团同生煤矿安平煤业事故教训,保障煤矿安全生产,从6月到11月在全省煤炭系统开展民爆物品安全专项大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各煤矿企业要从6月份开始对本单位煤矿井下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开展自查自纠;各市县、集团公司从7月到8月对所辖(属)煤矿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着力提升煤矿井下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水平;省煤炭工业厅组织相关人员从9月份开始进行督查抽查。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要求,各煤矿对上级部门检查以及省级督查查出的问题和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彻底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责令停止使用民爆物品,并派专人24小时盯守,跟踪落实,直到隐患彻底消除。从10月份开始,要对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隐患得到彻底整改落实。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强调,对上级部门督查抽查中发现而企业自查中却没有排查出隐患的,要追究企业隐患排查相关人员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上级部门督查抽查中发现而企业在自查中没有排查出重大隐患的,以及发现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视同发生较大事故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问责;造成事故的,依法从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