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至13日,福建煤监局深入三明市开展煤矿防汛防灾专项督查,并在大田县召开三明地区煤矿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会,三明市煤管局、大田县政府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大田等7个产煤县(市、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及安监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福建煤监局传达了中央、省委省政府领导对泰宁“5.8”事故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三明市各县(市、区)煤管部门汇报了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福建煤监局对煤矿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6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迅速将中央、省委省政府领导对“5.8”事故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传达到每个煤矿企业;二要持续深入开展煤矿重大灾害治理工作,举一反三,立即开展煤矿水害防治工作大排查;三要持续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和雨季“三防”,认真落实地面防治水和井下防治水措施,严格落实暴雨极端天气停产撤人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联动机制,确保煤矿汛期安全生产;四要持续强化煤矿汛期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强化巡查制度,职责明确,措施到位;五要持续抓好煤矿复工复产工作,严格按验收程序和标准,切实做到验收合格一个,复工一个;六要推动“三无”区队班组建设,制定完善“三无”区队班组建设的目标和标准,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落实“三无”区队班组建设各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