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7项专项监察方案的工作要求,近日,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完成了煤矿瓦斯防治专项监察阶段性工作。 专项监察采取企业自查,监察分局专项监察,省局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监察期间,煤矿企业自检覆盖率在达到100%;省局和分局共抽查或检查矿井44处,检查覆盖率28.9%,共查出通防专业问题和隐患95条,责令工作面停产或施工2处,行政罚款19万元,下达各类执法文书91份。 针对发现的问题,一是及时下达执法文书,对存在的问题依法规进行处罚,做到力查、立改、立罚;二是对存在问题严重的煤矿,督促和跟踪煤矿企业进行责任倒查,三是以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宣贯为契机,加强煤矿瓦斯防治重要性的宣传教育,督促煤矿企业认真贯彻有关瓦斯治理的规定;四是借助山东省安全生产委员组织开展的“大、快、严”专项行动,促进企业进一步落实煤矿瓦斯防治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