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煤矿安全规程》发布后,广西煤监局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新<煤矿安全规程>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新《规程》宣贯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新规程学习宣贯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明确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确保宣贯方案有效落实。
二是订购发放新《规程》促“学”。征订了新《煤矿安全规程》300册,免费寄送到县级煤矿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及16家煤矿企业、80多对煤矿。
三是开展“四级”宣传贯彻活动。宣贯对象为广西煤监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各产煤县(市、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分管生产、安全的领导,煤业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分管生产、安全的领导,各煤矿从业人员等。扎实开展“学规程、抓整改、促落实、保安全”活动,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四是利用监察执法“推”。将新《规程》宣贯与日常监察执法、隐患排查治理、煤矿重大灾害防治等工作结合起来,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落实情况采用督导执法和抽查检查“推”的方式,以督促宣,推动《规程》进矿区、进企业、进班组。
五是严格考核测评。7-8月份,将组织一次机关监察执法员、煤矿企业重点岗位人员掌握新规程情况的闭卷考试,检验学习成果,做到以考促学、学以致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