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局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山西省进一步强化煤矿重大灾害防治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晋煤安发[2016]404号)文件要求,近日,长治煤监分局联合长治市煤炭工业局联合发文决定从2016年6月至12月底在全市开展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重点从以下七个方面进行检查:一是瓦斯防治;二是水害防治;三是防灭火方面;四是冲击地压防治;五是提升运输方面;六是顶板防治方面;七是煤尘防治。重大灾害防治工作主要采取煤矿自查自整、县市区全面检查、市级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