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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煤矿安监局“四措施”推进监察执法

2016-07-11  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 山东煤矿 

一是抓思想教育促认清形势。充分利用工作会、学习会、现场调研等机会,不断加强思想教育,务必使全局上下面对稳定的安全形势,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清晰认识到山东煤矿在“五期”叠加的新态势下,还面临着经济低迷、安全缩水、人员流失、安全责任落实不力等难点和问题。二是敲警钟深入分析工作差距。成绩属于过去,安全永远零起步。经常性开展执法督察和暗查暗访,及时通报工作的问题和不足,尤其聚焦执法力度不够、执法认识不到为、文书制作水平不高等易改易犯的问题,通过抓典型、时警醒,树标杆、广宣扬,建制度、严执行等措施办法,促使每一名监察员都能清醒认识到工作的差距和不足,查缺补漏,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严措施抓好主体责任专项监察。严格按照责任监察的内容、方式、程序,真正把安全责任监察开展起来,对查出的安全责任不明确、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追到根子,打到痛处,促使每个煤矿都能明确主体责任清单,对落实主体责任作出承诺,要写在纸上,挂到井口,摆到办公桌上,牢牢刻在脑中、记在心中,切实提高监察成效,保证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四是从严从紧抓好日常执法。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存有重大安全隐患、重大违法行为的煤矿企业,重拳出击、铁腕执法,按照自由裁量实施基准,严格行政处罚,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格查处“五假五超”违法行为。及时修订完善自由裁量基准、权力清单。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检查和延期审查,严肃查处煤矿安全生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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