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制定出台《全省煤矿标本兼治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受瓦斯、水害、火灾、冲击地压等灾害威胁严重的煤矿和待关闭煤矿二类重点煤矿。制定强化源头治理、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做好化解煤炭产能相关工作、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夯实煤矿安全基础、严格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严肃查处煤矿事故七方面具体措施。要求各单位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局要求,进一步细化本单位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各煤矿企业要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和主要灾害特点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和治理方案,并强化在现场的兑现落实。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认真执行年度、月度执法计划,灵活采取“解剖式”、“表格化”、“双随机”、“联合执法”等方式,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质量,不断督促指导煤矿企业切实将标本兼治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相关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