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职责规定,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推动全省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2016年7月8日,吉林煤矿安监局召开了全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听取各地上半年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汇报,围绕严格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协调、促进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进行了座谈交流。吉林煤监局党组成员、巡视员常天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常天明同志在肯定全省各地上半年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上,着重强调,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工作目标一致、执法依据一致、责任担当一致,必须相互配合、加强协调,共同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吸取省内外重特大事故中公职人员失职渎职教训,提高责任意识、增强忧患意识,切实把监管执法工作做细做实。针对上半年全省总体煤矿安全状况,常天明指出,要认清形势、正视问题,充分认识到我们的安全基础还很薄弱,安全形势还很严峻,重大事故还有没得到有效遏制。关于下半年的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常天明同志提出要针对当前煤矿企业不同程度存在的现场责任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不强、隐患排查流于形式、职工危险辨识差等问题,重点在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切实规范监管执法行为、不断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抓好新版《煤矿安全规程》上下功夫,见实效。省安监局副局长卜庆安参加会议并讲话。全省各产煤市(州)和直管县(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吉林煤监局和省安监局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各监察分局(站)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