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12日,陕西煤矿安监局党组成员、巡视员高勤社,带领第一监察组与铜川分局同志,按照《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防治水和安全投入专项监察的通知》,对红石岩煤矿进行专项监察,并向益秦公司铜川分局辖区的红石岩煤矿和崔家沟煤矿科级以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60余人宣贯了新《煤矿安全规程》。 监察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现场检查的方式对红石岩煤矿防治水和安全投入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监察。红石岩煤矿是年产120万吨的地方国有煤矿,2003年至今发生透水5次,其中淹井3次,水文地质类型属极复杂矿井。2012年,曹家峪沟地质灾害治理形成的露天矿坑,因种种原因,至今未填埋。该坑与红石岩煤矿采空区连通,是红石岩煤矿的主要致灾因素,也是重大事故隐患,分局已向延安市政府做了专题报告,并列入陕西省防治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项目。 现场检查时,高勤社巡视员入井检查4个多小时。通报会上,他结合自己30多年的工作经验和多起亲手处理过的事故案例向与会人员指出:作为煤矿安全工作者,首先要认识到位,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无价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强化红线意识。其次要履职到位,干好本职工作。把安全技术措施制定的科学、全面,把规章制度制定的有效、可行、针对性强。在安全投入上把安全技措费用提足、用好。在现场管理上坚持不懈,严格要求,把各项科学合理的规定不折不扣的执行下去。 本次监察,查出安全隐患10条,责令该矿继续停产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