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制定印发《关于全市煤矿进一步强化重大灾害防治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渝煤监管[2016]38号);二是转发《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渝煤监管[2016]8号);三是制定印发《关于开展煤矿大排查大整治进一步强化高温汛期防控重特大事故工作的通知》(煤发〔2016〕114号);四是制定《标本兼治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五是向市政府办公厅报送《关于全市煤矿矸石山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有关情况的函》(渝煤函〔2016〕32号);六是每月定期向产煤区县收集煤矿重大灾害防治推进情况、煤矿监督执法开展情况、煤矿矸石山灾害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及时向国家煤矿安监局报送我市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工作推进情况,我市重大灾害防治工作在4月26日全国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推进会上得到了国家煤监局黄玉治局长的肯定;七是全市产煤区县1-6月开展煤矿重大灾害防治隐患排查206矿次,排查重大灾害防治方面隐患707条,已整治653条,整改率92.4%;排查重大事故隐患4条,已整治4条,责令停产整治12矿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