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至8月10日,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组织6个检查督查组,对全省煤矿瓦斯防治“双十条”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查。
这次检查督查,对主要灾害矿井从井上到井下,从制度落实到现场管理,从矿井采、掘、机、运、通等各个生产系统进行全覆盖督查检查;对灾害严重、事故多发、系统复杂、管理较差、群众媒体举报存在严重问题的煤矿重点进行督查检查;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限时整改,跟踪整改到位,发现重大隐患立即停产停工进行整改。
这次检查督查,局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带队深入基层一线。重点对市县煤炭管理部门和矿业公司贯彻落实陕政办发〔2015〕56号、国家安监总局第82号令和陕煤局发〔2016〕21号、45号、46号文件精神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查出中省安排和精神在哪一级打了折扣,在哪里没有得到有效落实,通过检查倒查企业、管理部门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加大问责力度。
通过检查督查,警示市县和煤矿企业深刻汲取白水县鸿森煤矿“7.18”瓦斯爆炸事故教训,针对本地煤矿灾害特点,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评估研判,落实一矿一策,制定重大灾害防治措施,强化风险隐患管控,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