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22日,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按照煤矿生产能力专项检查活及行业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的安排,组织行业管理处、南疆监察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安全监察处、规划发展处、哈密地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对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的库尔勒市两处生产矿井和轮台县部分停产矿井开展了为期一周的行业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此次督查主要从煤矿企业节假日停产及落实276个工作日制度情况、煤矿企业是否存在超能力组织生产行为、煤矿企业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开展工作、小型煤矿机械化改造建设情况、煤矿企业瓦斯等级鉴定现场抽查工作、自治区集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煤矿企业生产能力及要素登记公告开展情况及变化等七项内容进行了现场检查。本次督查通过培训学习、现场指导、现场检查、随机抽检、召开现场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开展,共计检查停产煤矿7处,生产矿井2处,召开座谈会3次。对新疆鑫达工贸有限公司轮台煤矿等7处停产矿井进行了走访,通过现场交流,询问了矿井现况、企业对国发〔2016〕7号、安监总装四〔2016〕38号、新煤行管发〔2016〕88号、新煤行管发〔2016〕125号等最新相关政策了解情况,对未及时了解相关政策的企业给予了现场解答,并提供了相关文件;此次检查共计查处各类问题34条并下达了现场检查笔录和处理决定书。进一步落实了自治区年中煤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促进了巴州煤炭行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