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督促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坚决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配合有关部门加大煤矿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推广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科技进矿区等活动,严格按照国家煤监局发布的《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淘汰落后的设备及工艺。二是切实履行煤矿设备安全标志评审监督职责。积极配合国家矿用产品安标中心,对全区17家涉及安标产品生产的制造厂家的产品安标初审或复审过程进行现场监督。三是积极推进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推广激光、红外等先进监测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监控系统可靠性。鼓励煤矿利用信息化、物联网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对瓦斯、水、火等灾害进行监测、识别、诊断、评价,构建覆盖煤矿井下人员、设备、环境的预防预警、监测监控系统和应急救援系统。牵头组织神华宁煤集团梅花井、石槽村、灵新矿成功申报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监测监控隐患排查治理及系统升级改造工程3项,累计申请项目资金1900余万元。四是加快监察执法信息化建设。开展了信息化建设前期调研工作,提出了信息化平台建设规划,逐步推进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