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责任监察学习。要求分局全体人员全文认真学习《山东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监察办法》、《山东煤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开展责任监察时的重点工作。
二是强化监察方案落实。在制定检查方案时,把煤矿企业20个、煤矿15个主要管理人员的责任制,全面分解到具体的监察人员,确保监察无缝隙、无遗漏,责任追究无漏洞、无死角。
三是强化责任倒查追责。对发现一般性问题隐患,由煤矿企业倒查管理人员责任,并以正式文件报各监察分局备案;对重大的违法违规行为,倒查煤矿及企业集团单位及负责人的责任,7月份,对10家煤矿企业20名有关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约谈矿业集团领导4人次,有效推动了责任监察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