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决扭住遏制重特大事故“牛鼻子”不放松。一是扎实开展“百名专家技术会诊”专项行动,摸清和掌握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决策部署提供科学依据。二是开展好煤矿安全培训、矿用设备安全、煤矿建设项目等专项监察执法,依法严查煤矿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强安全监管执法情况调度,突出重点矿区和重点煤矿企业,依法依职对煤矿“五假五超”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精准打击。四是启动福建省《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细则》修订工作,依法从严做好事故调查和问责;严格执行事故约谈制度,推动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事故分析和案例警示教育,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2.强化煤矿重大灾害防治,有效遏制煤矿事故。一是按照“紧盯重点隐患风险点,实行分级分类防控”要求,厘清全省煤矿重点隐患风险点的个数、地点、程度,制定切合实际的分类防控措施和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全面实施和加强有效管控,督促煤矿坚决做到“五个必须和五个严禁”。二是完善地方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协调联动、企业发挥主体作用的煤矿灾害治理工作体系,推进灾害治理有效落实。三是充分用好《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广泛开展宣传和引导,最大限度发挥诚信对煤矿企业安全工作的约束力,提高企业对发生安全事故、违法违规生产作业的成本,促进企业自我完善安全条件、自我检查整改隐患、自我防控安全事故。 3.强化煤矿安全基础建设,提升矿井本质安全水平。一是对煤矿“三无”区队班组建设试点经验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组织开展试点经验交流活动,推动煤矿企业强化现场管理,把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到区队班组,全面提高全省煤矿区队班组管理水平。出台符合煤矿“三无”区队班组建设的标准和指导意见,使创建活动有章可循、有标准可依。二是结合本地煤矿实际,研究制订关闭淘汰过渡期间的煤矿采区布局、开拓延伸、采掘工作面布置和安全保障等规定和措施,对煤矿井下作业场所实施有效安全监管,及时掌握煤矿生产建设的真实情况和动态。三是加快监察执法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网上审批等信息系统建设,有序开展测试、调试和试运行等工作,早现全省煤矿监察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网上审批、远程宣教培训等工作的信息化和网络化。四是积极配合做好全省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关闭淘汰小煤矿、打击超能力生产等工作,重点加强对列入关闭范围内煤矿的日常监管,防止煤矿在闭坑前乱采滥挖。强化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期间的安全生产和监管工作,加强对已停产停建等矿井的安全监管,坚决防止已停产煤矿“明停暗开”、“昼停夜开”。五是推动煤矿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治机构和制度,配齐配足人员,规范职业卫生档案,强化职业病危害防治基础工作,推动职业卫生“三同时”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等相关工作。加快职业健康中介机构的培育和资质认定,积极稳妥推动职业健康安全各项工作的开展。 4.强化安全防范,扎实有力做好煤矿防汛防灾工作。一是针对近期频现的极端降水、极端高温以及当前汛期、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强化在极端天气下对煤矿安全防范的宣传和预警,强化汛期煤矿水害、山体滑坡等重点灾害管控,严防自然灾害造成煤矿事故或突发事件发生。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持续推进辅助救护力量建设,加强辅助救护力量的培训和应急演练。二是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G20峰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完善和加强G20峰会期间的24小时调度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安全情况报告制度,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险情和突发事件必须及时报告,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救援工作。G20峰会期间,各矿山救护队和煤矿辅助救护力量全天候待命,保持随时出发的战备状态。三是抓好国庆节等重点时段的煤矿安全生产,有针对性采取严防措施。国庆节前拟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各地组织重大灾害防治、实施精准执法、落实汛期煤矿安全生产、打击超能力生产以及在中秋、国庆、G20峰会期间的煤矿安全生产等工作情况,并对煤矿开展随机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