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煤监分局把贯彻学习新《煤矿安全规程》作为一项重要监察执法内容来抓。一是组织全体安全监察人员认真学习新规程,对新增加内容和相对原煤矿安全规程发生变化的条款重点学习领会。二是加强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管,严格办证程序,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煤矿专项整治行动,采取自查、排查、抽查手段,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进一步促进所辖煤矿企业依法依规生产。 晋城煤监分局专门下发通知,要求煤矿企业认真对照新《规程》,全面排查和整改不符合新《规程》规定项目。一是要求各主体企业结合下属煤矿总体采掘计划,将新《规程》项目贯彻落实到每一项采掘活动中,督促煤矿企业尽快做好对照衔接工作,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要求煤矿企业认真学习领会新《规程》的内容,全面对照,认真排查,特别是新《规程》中新增加的内容和相较原《煤矿安全规程》发生变化的条款,尽快开展全面自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立即制定三落实整改方案,即落实到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落实整改时限,认真抓好落实。各煤矿企业在对照新《规程》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在2016年10月1日前整改到位。 三是要求各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结合辖区内煤矿生产建设实际和主要灾害特点,认真做好新《规程》贯彻实施的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排查和掌握不符合新《规程》要求的煤矿企业数量及其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要求做到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新《规程》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作出处理,该停产的停产、该停建的停建,采取断然措施,务必确保新《规程》真正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