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2017年5项专项监察方案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7〕4号)文件精神,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结合辽宁省汛期实际情况,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及时启动全省煤矿水害防治专项监察工作。
此次煤矿水害防治专项监察与煤矿全面安全“体检”工作结合开展,时间为5月至7月。重点检查煤矿企业防治水制度建设、井上下水害防治措施落实及应急处置和人员装备配备等情况。各“体检”组将在煤矿企业自检自改的基础上,严格对照监察方案内容对正常生产和建设矿井逐条进行检查,要求煤矿企业进一步摸清矿井及周边水文地质条件,督促企业不断提升防治水基础管理水平,落实矿井水害防范措施,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