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近期省外煤矿事故教训,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吉林省强化措施全面加强煤矿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结合全省煤矿实际,采取日常检查、暗访暗查、突击检查等方式,严厉打击“五假五超”(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层越界、证照超期仍组织生产)和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责令停产整顿,予以曝光,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或开展“回头看”;认真落实停产整改煤矿盯守责任,对不负责任、工作不力的检查盯守人员,要依规责令停职检查,造成事故的要严厉追责。
二是研究启动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组织各矿山企业掌握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关闭矿井的采空区范围、井巷、火区、地面沉陷区等情况,制定防水、防火和防有害气体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三是强力推进煤矿灾害隐患治理工程。对所有保留煤矿继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进专家“会诊”工作,逐矿剖析瓦斯、水文、地质等开采条件,实行“一矿一策、一面一策、逐矿整治”。
四是深入开展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17〕11号)的要求,认真开展全面安全“体检”执法,对正常生产和建设的煤矿,围绕查大系统、治大灾害、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优先安排对灾害严重、安全基础薄弱等“不放心”的煤矿进行“体检”。
五是切实加强应急处置管理。组织矿山企业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加大应急投入,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装备和设施;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按照《矿山救护规程》的要求设立矿山救护队和兼职救护队。组织煤矿结合自身生产特点和作业流程,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严格按照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并加强有针对性的应急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