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5月11日,四川省安全监管局下发《关于开展全省高边坡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川安监函〔2017〕123号),决定从即日起对全省所有开采现状边坡高度在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开展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目前,全省开采现状边坡高度在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共有11座,主要分布在四个市(州)。省安全监管局编制了《金属非金属高边坡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表》,并从部分市(州)安全监管局抽调安全监管人员会同专家组成了三个检查组,分片负责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矿山逐一开展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由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部门下达执法文书、实施行政处罚、督促整改和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