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安办要求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政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在鄂企业切实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我省各项准备工作,迅速行动,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查,确保巡查工作顺利推进。
今年6月份开始,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组来我省开展巡查工作,将历时一个月。巡查对象包括省政府、省有关部门和市、县政府及有关企业。主要巡查我省各地、各部门及企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重要举措等8个方面及48个巡查要点。巡查方式是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同时,巡查查组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座谈交流,并对30家各类企业巡查。
为确保国务院安委会巡查组在我省巡查期间真正地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省政府将建立巡查迎检工作协调机制,由省政府分管领导统一负责,省安办组织制定了《湖北省筹备迎接国家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参考指引》。省安办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巡查要点》和《参考指引》,结合实际,迅速行动,认真开展自查,抓紧落实相关工作。省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巡查工作负责领导和一名处室负责人作为联络员,各地要明确一名市领导同志牵头负责,同时落实负责具体工作的联系单位和联络员,协助巡查组在本地区、本部门开展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