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至24日,重庆煤监局渝东监察分局到巫山县开展重庆市第五次党代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督查。在巫山县兴营煤矿,督查组深入井下了解掌握煤矿井下安全生产情况。通过现场查阅资料及井下检查,发现兴营煤矿存在11条安全隐患和问题。
针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下达了执法文书,责令该矿立即停止吊挂人车的使用,并按照隐患治理“五落实”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实施整改,要求驻矿安监员和巫山县安监局督促落实整改。现状,督查组要求:一是此次检查处于市第五次党代会召开期间,企业应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进一步开展煤矿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按照隐患治理“五落实”要求消除隐患。二是企业要提高安全认识,红线意识,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三是认真开展好煤矿安全“体检”工作,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高煤矿本质安全度。四是严格复工复产程序,坚决杜绝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在未通过复工复产程序前严禁擅自恢复生产,一经发现将严罚重处。五是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创建示范矿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