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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将开启新一轮安全生产巡查

2017-06-14  来源:互联网      福建省  安全生产  巡查   

6月13日,福建省安委会召开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动员培训会,部署新一轮安全生产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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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福建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安委会将组织巡查组,分两批开展巡查。第一批将于6月下旬对漳州、南平、龙岩开展巡查;第二批将于9月中旬对三明、莆田、宁德及平潭综合实验区进行巡查。去年,福建省已首批完成了对福州、厦门、泉州三个地区的巡查。

巡查组将结合巡查内容和被巡查地实际,采取听汇报、列席会议、调阅资料、调阅座谈、个别谈话、受理举报和现场抽查等方式开展工作,全面深入了解情况和发现的问题。

巡查内容包括:一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情况。二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情况。三是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开展情况。四是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五是健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情况。六是推进依法治安情况。七是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八是加强安全基础能力建设情况。

福建省政府安委会要求各巡查组要突出问题导向,按照巡查制度规定和巡查方案要求,围绕以下重点做好巡查:一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大检查,深入细致地排查整治隐患,严厉“打非治违”,努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二要全力做好国务院考核和巡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对工作不重视、不配合的地方、单位和人员,要严肃问责。三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双重预防机制,强化源头和风险管控,加快推进“头顶库”治理和“一图一卡一册”,确保完成预定的目标任务。四要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巡查各地推动《意见》落实情况,推动地方建立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理顺工作体制机制,推动解决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队伍、工作职责、投入保障、执法装备等问题。五要针对福建省汛期等特殊时段及“金砖会晤”重大活动特点,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整治隐患和排查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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