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豫煤安监一〔2017〕80号)要求,6月13日至16日,河南煤矿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姚景州带领第三监督检查组对驻马店市、永城市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组检查了驻马店市、永城市煤矿安全监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贯彻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情况、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文书等,并同各市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就煤矿安全监管问题进行了交流和探讨。监督检查组还先后到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吴桂桥煤矿、永煤城郊煤矿进行抽查、调研、座谈。
监督检查组充分肯定了驻马店市、永城市政府高度重视煤矿安全工作,创新监管方式和加强监管执法等好的做法,同时,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煤矿安全监管的要求,提出四点工作建议:一是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坚守“发展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工作举措和责任担当,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为党的十九大的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二是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大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在机构、人员、执法车辆等的保障力度,明确职能和任务,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三是要加强与煤矿监察分局工作合作,互相学习交流,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监察执法合力。四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把瓦斯治理和防治水作为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要突出抓好汛期雨季三防工作各项措施落实,确保煤矿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