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已经来临,根据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吉林省汛期特点,吉林煤矿安监局以预防水害事故为重点,全力推进煤矿水害专项执法活动。党组书记、局长李峰同志亲自率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于7月5日到珲春矿业集团板石煤矿进行水害应急专项监察执法,对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物资装备、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安全教育培训、应急处置等七个方面开展检查,同时对井上两个应急物资材料库及水害防治物资储备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结合国家有关应急管理工作要求,提出五点整改意见:
一是要健全完善应急管理组织领导机构,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必须认真执行矿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遇到险情应急预案及时启动,人员及时撤离,万无一失。
二是要与当地气象管理部门建立可靠有效的预报预警工作沟通联系机制,做到早期预报、先期预警、超前防范。
三是加强应急演练队伍建设,强化应急演练,增强针对性和时效性,特别是要针对汛期特点,制定水害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应急演练计划。
四是要确保应急处置设备设施完好,物资储备充足齐全,物资发放渠道高效畅通,应急预案灵敏高效。
五是地方各级监管监察部门,要结合当前开展的煤矿安全体检工作,全面对受水害威胁矿井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做到底数清,措施精准有力,确保吉林省煤矿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