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顺利完成2013年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本溪市安委办决定从10月20日起至2014年1月末,对全市所有煤矿开展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大检查活动采取煤矿自检自查,县(区)、市安监局检查、省两局联合督查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此次大检查主要检查“一通三防”、安全基础管理及技术改造煤矿是否按照技术改造设计施工,是否存在在技术改造区域外生产出煤的问题;维修煤矿是否编制维修方案,是否明确维修地点、内容、工期、责任人,并经县(区)安监局批准同意;停产煤矿是否存在擅自入井作业行为;煤矿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使用情况;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网络系统建设及自评上传情况;省两局及市局监管监察指令整改落实情况等。
市安委办要求各产煤县(区)要根据通知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深入细致排查治理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做到检查范围全覆盖,整改措施真落实。严防检查活动走形式,走过场。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跟踪落实到位,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必须制定整改方案,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重大隐患要予以停产整顿并及时上报,实施挂牌督办制度。各产煤县(区)要加强对证照过期煤矿、技改竣工煤矿办理证照期间的监管,严防证照不全违法生产作业;要加强对时开时停煤矿、临时整改煤矿的监管,严抓作业规程和措施的审批、工人持证上岗、通风设备正常运行的检查,有效填补检查中的死角和盲区。同时,要加强已列入关闭煤矿的监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停住,确保关实关彻底。
同时,市安监局专门成立了两个督查组,督查全市煤矿的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